1关于增挂“彰武县老年病医院”、“彰武县康复护理医院”的申请彰武县卫计局: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寿命明显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我国现在已经有2亿多老年人口,国家权威部门预测到2050年我国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老年人。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30年,人口老龄化将使我国的慢病医疗负担增长40%。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明显高于普通人群,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多发,肿瘤、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他们迫切需要能够有综合的、连续的、适宜的医疗服务。这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十三五”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二、医院简介彰武县中医医院成立于1980年,为政府举办的县属非营利性医疗事业单位。医院占地面积约13600m2,总建筑面积约11200m2。医院现有职工250余人,卫生技术人员184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48人,固定资产39412万元,设备价值1128余万元,核定编制床位150张。医院拥有6个病区,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皮肤科、检验科、超声影像科等20多个门诊医技科室,其中中风科、针灸理疗康复科为国家级中医特色专科,肛肠科为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内分泌科、骨伤科为院内重点科室建设科室,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三、优势我县42万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已占23.4%,65岁以上人口占14.5%。随着老年人的逐年增加,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医疗健康服务也亟待完善。目前,我县还没有集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专门针对老年病的医疗机构。经统计,我院多年来诊治60岁以上老年病人分别约占门急诊及住院病人的30%和50%,尤其在消化、肾病、心血管、内分泌、呼吸、骨关节等老年病、慢性病的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中医综合实力雄厚,百姓认可。并且康复理疗科集传统针灸理疗与现代康复于一体,拥有上百万元的康复理疗设备和优秀医学技术团队,也我县目前唯一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康复医学科。为了更好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满足本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病人的慢病诊疗与康复护理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县医疗卫生体系建设,3积极参与发展本地区卫生事业和老龄工作,为全县老年病人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一体化服务,加快“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院特申请增挂“彰武县老年病医院”、“彰武县康复护理医院”牌匾。同时我院将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借中医药优势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延伸医疗服务领域,加强老年重症医学科、老年慢病学科,康复医学科建设。重点开展老年重症医学与呼吸、营养支持治疗、老年慢病中西医结合规范化治疗、慢性创面(压疮)治疗与护理、老年痴呆及精神心理治疗、中医辅助透析治疗、晚期肿瘤综合治疗及临终关怀;康复开展脑卒中康复、颅脑损伤康复、疼痛康复、手术术后及骨关节病康复、心肺康复治疗、老年康复等特色单元。以上说明顺应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我县社会发展和医疗市场需要,同时也为全县老年病人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一体化服务。望贵局批准,特此请示。妥否,盼复!彰武县中医医院2016年4月27日4附件:关于申请增挂“老年病”、“康复护理医院”的国家相关政策依据1.卫生部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13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围绕相关疾病与残疾承担相应医疗与康复工作任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包括企事业办医院)有计划、按步骤地整体转型为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综合医院或康复医院。充分利用卫生、中医药、民政、残联等系统在康复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统筹规划,优势互补。”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3.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五)5医养结合。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6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