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一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途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本质特征之一。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抓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政府公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努力壮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切实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使社区氛围更加融洽。三、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创新,也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民众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国家能够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各项制度和方针、政策能够符合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条件。实行依法治国,能够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必然要求,在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没有法治理念,法治建设就缺乏理论基础和主导价值观,没有法治建设,国家建设就缺乏坚固根基。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由平等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基本观念,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只有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兴旺发达。作为一位合格公民,应该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