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上海国投伟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021-65345899E-mail:gtwm2009@yahoo.com.cn1战略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签定日期:年月日甲方:上海国投伟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代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三部)地址:上海市翔殷路500弄9号601室邮编:200438联系人:朱正恩联系电话:021-65348588乙方: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拓展、着眼双赢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战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产品的名称基于面像生物识别技术的系列产品及其应用系统;基于CS技术的防劫彩色催泪装置及其系列产品;基于智能技术的扎钞机及其系列金融机具。二、合作销售地区范围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上述产品在进行市场推广的战略合作伙伴,具有享受地区经销价格的优惠权利。三、价格1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结算价格按甲乙双方协商的提货单价为准,零售价格参照甲方对外统一公开的目录价格;或2按照另有约定的单项协议中的价格结算。四、定货、交货、运输及费用承担1、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定货单提供货物。乙方定货时,应将包括所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发货方式等内容的定货单传真或EMAIL至甲方,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备货发货。2、乙方必须认真填写定货单,如果乙方提交的定货单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发货时间按重新下单的时间计算,如甲方货物已发出,乙方应给予退回,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如乙方需要的货物品种、规格为甲方重新配套的或组合的产品,乙方需按货款总额的50%预付货款,甲方在收到预付货款后负责配套。交货日期和价格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即发货给乙方。4、按照汽运铁运海运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有特殊要求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五、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月日起至2009年月日止,若双方合作愉快有意延长合作合同,须由双方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进行磋商,并另行签订协议。六、甲方义务与权利㈠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其经营活动中所需的资料、产品检测报告(或提供测试样品及测试要求)、技术资料,以及保证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技术标准以甲方产品说明书为准);2、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3、协助乙方就经销甲方产品业务人员的技术与销售技能培训等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4、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形象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GT上海国投伟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021-65345899E-mail:gtwm2009@yahoo.com.cn2广告、促销等工作;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运输(托运)工作。6、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调换(退换)工作;(具体参照此合同第八条换货与退货中之规定)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严格管制区域中窜货现象;8、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品价格的规范性;9、组织有效力量,整合多种资源,保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㈡甲方权利1、有处理乙方违反市场规范行为的权力;2、有核定管理乙方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3、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力;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力;5、有对乙方下属销售渠道培训、建立档案等管理的权力;6、按各项合同及双方认可的附件,在乙方经营不利时,有依法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具体参考本协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7、有根据甲方的营销策略对于各项指标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的权力。七、乙方义务与权利㈠乙方义务1、乙方应确保完成以计划年度为时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销售任务;2、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简单检查的配合工作;3、超越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区域和系统进行销售,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自愿按甲方规定接受处罚;4、在甲方指导下,提供地区营销方案,做好在约定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动工作。5、开拓和发展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区域内销售网点的建设工作,负责向甲方据实通报,并实施培训、管理,提供配套服务工作。6、准确及时地向甲方转达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7.不得参与恶意低价促销活动,遇到大单有意低价参与时,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8.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㈡乙方权利1、享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区域内的经销权;2、乙方在项目投标或争取定单有权利向甲方提出技术支持要求;3、要求甲方提供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4、乙方享受甲方的区域代理商最优惠价格待遇,若甲方对供货价格做出较大的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5、乙方享受甲方营销政策所规定的奖励政策。6、享受经销商管理手册中约定的项目报备政策。八、换货和退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如所订购产品与实物不符的,可在收到货物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要求调货(如3日内没有异议则视同认可,如需调换按第2条处理),但调回产品须保证包装与附件的完整性;2、非质量问题或甲方发货与乙方订货与实物不符,乙方要求换货的标准如下:甲方售出产品个月内按照当时提货价格退换货,个月以上至个月内按照当时提货价格的70%退换货,超过个月的产品不予退换货;3、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要求退货;无质量问题一律不得给予退货,仅适用于换货。4、产品的保修参照相关的产品保修书和售后服务体系的规定。九、交货与付款方式1、双方在市场尚未达到一定规模之时即合作初期,为增进彼此间的了解,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业务合作;GT上海国投伟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021-65345899E-mail:gtwm2009@yahoo.com.cn32、乙方在每一笔订单发生之前,须向甲方预付订货总额30%的订货订金,乙方提取订货时,订货订金自动转为货款;3、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帐户;4、上述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帐户的日期。十、其它约定1、在市场运作的前期或甲乙双方合作期间,遇有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市场,在乙方的同意下由甲方直接与乙方的最终客户签定合同,合同价格由双方共同和客户协商确定,对客户按合同履约;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以及利益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另行签定协议并据以执行。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遇乙方所辖客户或大宗工程项目(单笔结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客户要求到甲方提货,乙方应先通知甲方,并保证供给价格按现行价格协商执行,且销售额计入乙方业绩中。对大宗工程项目的营销,双方必须积极配合,灵活处理。3、本合同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代表处的名义进行营销、对乙方营销体系的服务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和管理;同意在甲方统一调配市场资源的前提下协调开展营销业务。4、对以上三款约定的有效运行,应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通过及时协商,以会议纪要、报备制度、操作流程、单项协议、营销规范等形式予以明确规范。十一、违约责任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进行其他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销售政策的规定及乙方行为对市场所造成的损害,对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并取消乙方战略合作伙伴资格;2、若乙方连续两季度未实现任何销售额,或未完成当年销售计划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战略合作伙伴资格;3、乙方不按约定期限、数额支付甲方应付货款,延付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直至付清货款为止。十二、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取得有效证明,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提请诉讼。十四、补充文件本协议一经生效不得随意变更,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合同各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十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