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4、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6、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7、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9、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10、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11、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12、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主办会计职责1、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法律法规;2、审核原始凭证,记好会计总帐明细帐等;3、填写记帐凭证,记好会计总帐明细帐等;4、编写会计报表,建立会计档案;5、做好年度更替帐的转结工作;6、做好工资报表,助学金、奖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7、教职工奖金审发工作,调动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办理及工资调整;8、做好每年预决算及检查执行情况,做好水电费的结算工作;出纳会计职责1、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2、复核收付凭证,办理款项收付;3、工资、奖金、助学金发放工作,做好水电费的收支工作;4、记好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5、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类有价证券、印章;6、办理公积金清算业务;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8、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9、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10、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11、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12、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13、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1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15、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16、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17、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1、验收保管学校固定资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维修器材等,履行各项资产的进、出库手续,热情为师生服务。2、做好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低值耐久性物品帐,低值易耗物品帐。每学期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基本无差错。3、做好贵重物品的保养,搞好库房的防霉、防锈、防蛀、防变质。4、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采取防火、防盗等防范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出差函授进修制度4、教职工因公差,事先都要征得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因公出差者,市内公共汽车费报销16元,超过部分全部自理。6、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收据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负。7、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内:一般地区(市外)80元,市内40元,。已享受会议补贴者(如已收会务费或资料费、培训费中已含生活费的),不再享受出差伙食补助。公务接待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招待费开支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问题规定如下:一、上级部门及兄弟地市学校来人指导联系工作的,提倡吃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中、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早餐每人每餐不超过10元,工作餐一律不安排酒水。二、凡属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的评估、考核、验收等发生的招待费,由学校承担。友好学校间往来费用一律由学校承担。三、承办部门凭《公务接待通知单》到定点接待饭店安排。不得先招待后审批,也不得超标准接待。四、接待和工作餐,必须按实际人数。五、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招待经费开支情况每季度通过校务公开栏公布一次。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任何物资添置须经书面(或口头)申请、报批,由有关主管或校长同意后,经总务处采购。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后,二、学校任何财产归总务处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报废物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总务三、财产管理员应及时验收登帐,定期与会计、各实验室、电教中心、机房等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四、凡教室内物品或出借物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责任部门每学期结束进行检查,任何公物(包括绿化)损坏都应酌情赔偿,并开据发票或收据。五、教室、场馆等临时出借或出租,都须通过总务处及校长室同意,并由总务处按规定收费。六、凡因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据借条或登入个人借物卡,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学校财务报销制度1.经手人对需报销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由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四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单据报销封面”,交财务部报销。2.对需向会计室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会计室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学校会计室印制的结算凭证。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采购员管理职责1、按学校规定或总务主任安排,按时保质保量采购教学、办公用品。2、各部门需购物品应事先填写购物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购买。3、购回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再持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的正式合法发票到会计或出纳结清账目。4、购物领取现金数额较大时,需向校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领取。购物时,领取的支票或现金未用或未用完时,必须及时交还出纳员。遇特殊情况不能结账时,需经领导批准。5、采购物品时,要勤跑路、多询问。6、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7、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采购,应与有关人员一道共同办理。8、团结同事,忠于职守,遵守劳动纪律,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