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西安市购房合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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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购房合同更名【篇一:购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问:刘先生说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说好今年底交房,现在想把产权人改成儿子的名字,是否可行?答:这要有个前提,刘先生的儿子必须领到身份证。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刘先生儿子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产权人写刘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写儿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因此到最后儿子就是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部落到儿子身上(前提是儿子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篇二: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所需材料1、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22、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2.33、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3.44、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4.55、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5.66、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6.77、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7.88、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8.99、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9.1010、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10.1111、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11.1212、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2.1313、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13.1414、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1.1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2.2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3.3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4.4?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此种情况下的合同更名手续也较为简单。?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所以此种合同更名手续就比较复杂。【篇三:购房合同更名与注意事项】购房合同更名与注意事项购房合同更名是许多购房者在购房之后,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在购置了房屋之后我们究竟能不能再更名,能更名的话又应该如何更名呢?现在就跟大家分享一下购房更名流程以及相关费用。首先,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目前,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您朋友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延伸阅读:开发商称,购房者需要进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更名手续费,开发商称这一收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行规。开发商还解释说,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合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同样的费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签了正式合同并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签了合同并已办完按揭手续。在对几家楼盘进行采访后,发现收取更名手续费基本上是一件非常普遍的现象,对此开发商也有自己的苦衷,开发商普遍称基于几方面的顾虑他们不得不收这笔费用。一、客户资源无端损失。因为合同更名很容易,很多人就不会严肃对待这份合同。二、防止少数“炒家”到处炒房子。一个新项目即将开盘亮相,都有不少的人抢先来定购或者内部认购,这其中大部分是真实的买房者,但也有小部公是来“炒”房子。而“炒”家的介入会使一些开发商看不到真正的房地产需求量,不能对新项目的客户资源究竟有多少真正的客户进行准确把握,这样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三、如果开发商不收取更名费,开发商没有义务去为购房者更名,因为实际上要办理合同更名开发商要配合购房者做大量的工作,而且那些办了按揭的,开发商还将为每套房做担保并向银行交保证金。四、不利于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开发商收取的更名费实际上远远低于二手房市场上的收费,但是更名实际上有点像做二手买卖,这样会影响二手房市场。五、防止内部销售人员从中渔利,假如不收取更名费,已经购房的购房者就有可能私下勾兑售楼人员,给售楼人员一定的好处,要求售楼人员把房子转买给另外新的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却容易被开发商的种种伎俩给蒙蔽了双眼,许多人是用毕生的积蓄来买房子甚至负债来置业的,往往在买房之后懊悔不及却回天无力。买房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购房者面对售楼人员滔滔不绝的讲解以及成堆的专业术语,令许多购房者感到迷惑不解,买房签订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订购房合同,是所有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购房者的权利义务尽在其中。购房者一定要逐条审查,甚至可以对照楼盘广告、楼书等宣传资料中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比较,把没有在合同书上体现的要求以补充条款的形式确定下来。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不要随意更改买受人合同备案前,购房者可和开发商自行协商更改买受人名称。合同备案后,房屋交付前,如果想更改买受人,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交纳更名费,并获得开发商同意。如果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要更换名字,就需要拿到产权证以后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花费就更大了。开发商,即购买合同中的“出卖人”。购房者需要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即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如果您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已经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这里就不用审查了,只需要核实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和相关文件是否一致;但如果您之前没有审查全部的文件,就不能嫌麻烦或者被开发商的借口搪塞过去而不看了。牢记:审查上述文件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不能仅看复印件!如果仍不放心,可抄下证件的号码,去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3审查“五证二书”“五证二书”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比如,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筑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筑单位应当向已批准的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小贴士:只要楼盘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就可以购买了。红框中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层,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买房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购买的房子是否合法,关键看其是否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一个项目只要有了此证,就说明其他手续均已齐备。买房人在售楼处看到的一般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这里面名堂挺多,您一定要仔细审看。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主要标明了证号、售房单位、项目名称、用途、房屋坐落、销售范围、建筑面积、销售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发证机关、有效期限等内容。看售房单位这个栏目时,主要摸清现在接触的售楼机构是否是合法的销售主体。一般售楼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开发商自身的一个下属部门,一类是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表。如是后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明确的委托书来证明其身份和权限。看项目名称这个栏目时要注意,因为一个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会有很多名字,起始工号、正式地名,有时出于销售原因还起个别号。置业者有必要搞清楚几个名词说的是不是一回事。用途这个栏目实际决定了物业类型。从开发商角度看,决定了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哪类物业交,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定。从购房者角度看,直接影响了将来物业的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比如是普通住宅就不能按公寓收费。销售范围是最核心的问题。一个项目的销售许可证既可以按楼座发,也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按楼层发。此外,发证机关及其公章必须清楚,必须是有权机构;许可证本身的年限也是个需要留心的地方。“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一)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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