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动态管理,根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是指由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的,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奖惩以及信用等级等情况的手册。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含本省外市承包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的发放与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审核、管理工作。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业企业和进入辖区范围内承接项目的市外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手册审核和管理工作。第五条信用手册的载体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电子版本由企业取得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加密锁后,通过信用手册申报系统客户端填写上报,经建设管理部门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书面版本依据平台生成信息由办理机关打制作发放给申报企业。具体办理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第六条信用手册分《年度信用手册》及《单项信用手册》—2—(投标前单项资质核验)。《年度信用手册》按年度核发,由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统一签发、盖章,记载企业在手册有效期内经营活动和项目施工活动的情况。有效期满,由企业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核验、换发新证。《单项信用手册》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按项目核发,用于记载市外建筑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等经营活动时企业资质的相关情况。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后单项信用手册自行失效,申领《年度信用手册》。第七条依托现有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全市统一信用手册发放管理平台,实现《信用手册》全市通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日常维护由南通市建设信息中心实施。第八条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按年度核发,有效期三年。由企业向注册地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申领,经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市城乡建设局统一盖章签发。市外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由企业向本市常驻经营地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初审合格后,送市城乡建设局审核发放。省外建筑业企业承接工程后按省厅有关规定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由企业提供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向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申请换发南通市统一《年度信用手册》。外市建筑业企业单项信用手册,由企业向工程所在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第九条外市企业办理《单项信用手册》应当提供以下资料:—3—(1)拟投标项目的投标邀请函或招标公告;(2)企业注册所在地领取的《年度信用管理手册》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8)企业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第十条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信用手册》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南通市从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市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年度信用手册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5)市外建筑企业在注册所在地领取的《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6)在南通市已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登记表及备案的施工合同;(7)企业驻南通市的办公地点证明材料;—4—(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9)企业在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第十一条企业提交资料后,符合条件的,核发《信用手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或换发《信用手册》并将理由书面告知申领人。第十二条《年度信用手册》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以及企业在通主要管理人员表,主要记录企业资质情况、经营范围、公司地址以及在通建造师及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建筑企业申报或更新上述信息,必须通过南通市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录入,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由市场监管系统自动将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更新的信息同步到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其他管理人员信息由企业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报入库。第十三条《年度信用手册》中企业承揽工程情况表用于登记企业信用手册有效期内企业在建或已完工程的基本情况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建筑业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应登录信用手册申报系统,如实填报企业承揽工程情况表,并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填报的信息经工程所在地项目建设部门审核后录入信用手册加盖验核章。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下列资料:—5—1、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已备案的合同文件;2、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施工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等资料。企业已在南通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办理管理人员审核入库手续,以上2-3资料可不提供原件。备案的项目部人员应与合同文件约定的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五条《信用手册》实行到期换证制度。本市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为三年,市外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为一年。《信用手册》有效期满30日前,企业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换证。第十六条《年度信用手册》中承担工程的情况表信用记录栏,用于登记企业在手册效期内在建与竣工项目的信用考核情况。其中日常检查信用记录栏,用于记录质监、安监等部门在项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企业不良行为,并按照省厅《江苏省建筑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确定的信用评价标准,对企业信用进行量化扣分情况。综合检查抽查或重点核查情况栏,用于记录工程所在地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根据省、市确定的信用考核办法对项目进行综合抽查或重点核查所生成信用得分。—6—第十七条企业承揽建设工程时,建设单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查验《信用手册》,调阅投标企业的信用记录及信用评价得分,鼓励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优选市场信誉好,信用得分高的企业参与建设。市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信用产品应用的监管,通过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与建筑市场信用平台的整合,将企业信用成果直接应用于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工程项目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质量监督报监手续时,施工企业须持《信用手册》到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项目登记备案,工程所在地安监、质监部门应查验《信用手册》,核对人员配备情况。第十八条《信用手册》遗失,企业应当自遗失起15日内在市级报纸上声明作废后,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信用手册》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更起十日内先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用手册申报系统”申请变更内容,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或收回《信用手册》:(1)无资质或都资质被依法吊销的;(2)申领《信用手册》所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的;(3)有严重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接工程资格的。第二十条企业信用得分低于当地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设置的信用警戒线的(南通市市区70分),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可暂停该企业《信用手册》在辖区内使用,暂停期不超过2个月。在暂—7—停期内,企业应向当地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对企业的资质、资信进行全面复查,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整改。市场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复查申请后15日内完成核查。整改到位核查通过的可恢复使用信用手册,核查不通过的企业,报市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复核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收回《信用手册》。企业被处暂停使用信用手册后,暂停期满未主动申请复查的,停止该企业手册使用。第二十一条市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信用得分的考核,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南通市市区年度信用平均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市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对其信用手册按年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暂停信用手册在市区使用。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核查的标准和方法。对南通市区年度信用平均得分80分以上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第十五条实行到期换证。—8—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制—9—地区:信用手册编号:副页编号:信用手册有效期: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公章)二维码—10—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码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企业增项资质及等级企业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电子信箱企业类型建立时间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企业负责人电话/手机技术负责人电话/手机—11—企业驻通注册情况驻通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编驻通负责人职称电话/手机技术负责人职称电话/手机财务负责人职称电话/手机企业从业人员情况上年度从业人员年末人数人上年度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上年度有职称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工程类技术人员总数人建造师(项目经理)总数人中级职称人一级人高级职称人二级人聘用退休技术人员人三级人企业驻通财务情况上年度建筑总产值万元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万元备注情况—12—二、企业在通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注册建造师等级联系电话—13—三、201度企业承揽工程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地址合同编号(中标通知书编号)施工许可证批准号合同价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劳务其他合同开工日期中标项目负责人实际开工日期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日常检查信用记录章年月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日常检查信用记录章年月日工程所在地市场管理部门综合检查抽查或重点核查情况章年月日项目综合信用得分章年月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意见章年月日—14—四、企业往年度已竣工承揽工程情况汇总表序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日期项目综合信用得分—15—五、近二年企业奖励情况登记项目名称获奖文件获奖日期颁发单位审核单位备注项目名称获奖文件获奖日期颁发单位审核单位备注项目名称获奖文件获奖日期颁发单位审核单位备注项目名称获奖文件获奖日期颁发单位审核单位备注—16—六、企业近二年重大违规行为处罚情况文件标题文件号惩罚内容执法机关审核单位备注文件标题文件号惩罚内容执法机关审核单位备注文件标题文件号惩罚内容执法机关审核单位备注文件标题文件号惩罚内容执法机关审核单位备注—17—七、企业变更情况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8—八、企业在南通各县(市、区)信用登记情况第年度地区上半年下半年年度平均得分第年度地区上半年下半年年度平均得分第年度地区上半年下半年年度平均得分—19—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副页)企业名称:信用手册编号:副页编号:发证单位: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制二维码—20—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单项)NO:DX拟投标或已的项目情况建筑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主项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企业增项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企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编驻通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邮编法人代表电话/手机企业经理电话/手机驻通负责人电话/手机经办人电话/手机(本手册只限进入市的施工企业使用)发证单位:发证日期:20年月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