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应急预案为保证饮食安全,确保餐厅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餐厅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2、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报告:(1)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省卫生厅。(2)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卫生厅。(3)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3、协助卫生机构治病救人;4、封闭现场;5、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用工具、设备;6、协助卫生部门填写《食物中毒事故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7、经卫生部门检验后,属被污染的食品立即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被污染的食用工具、设备立即进行消毒。二、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立即切断电源、气源,积极扑救并报警;2、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3、及时通知餐厅负责人;4、处变不惊、勇敢果断,视实际情况及时拨打紧急电话119;5、出现事故及时通知医疗单位赶赴现场抢救,或及时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6、发生其他事故要积极组织正确的补救措施,要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情况;7、肇事部位负责人要坚守现场,等候处理。8、手提灭火器的使用步骤和注意事项:(1)手提灭火器,应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桶内的干粉抖松;(2)扯去铅封,拔除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3)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4)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5)灭火后,拾起灭火器压把,既停止喷射。(6)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灭火器一经开启,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三、对爆炸、纵火、行凶、盗窃、破坏等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如下:1、及时通知中心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2、与事不惊,勇敢果断,控制现场,正确处理。3、视实际情况拨打救助电话:报警:110急救:120火警:119。4、保护好现场,控制嫌疑人。5、发生事件部位负责人,要坚守现场。等候询问处理。四、餐厅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求防患于未然,平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五、积极配合厂相关对餐厅的用电,用气等进行的安全检查。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餐厅负责人成员:餐厅经理、主厨。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餐厅值班员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