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19SA9L0334塑料制品年标公开招标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本次辅料公开招标年标采购案X19SA9L0334是本钢各厂矿用塑料制品等,共11项,具体项目名称、规格、尺寸、材质、计量单位详见采购案委托需求清单。该年标执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该年标采购方法是供需双方签订年度协议合同,每次结算数量、金额以对应的协议合同生成订单为准。二、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委托需求清单内料号对应的技术标准。2、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全部供货品种的合格证/材质单。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国标、需方企业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或贸易型企业。3、注册资金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贸易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所供产品的-2-原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无5、供货业绩:在大中型企业有塑料制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且质量可靠。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塑料制品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的各项标的物数量均为1,本次招标仅确定标的物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以协议合同生成订单为准。投标报价为含运费、包装费、杂费等到厂价,不含税,报价要注明有效期,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增值税发票税率13%。-3-2、标的物数量、金额:在招标周期有效期内,预计采购数量见下表。(品种预计采购数量为近三年平均采购数量)序号料号中文品名型号规格材质单位标准2019年预计采购量1201311010001自封袋100mm×70mm×0.3mm聚乙烯个BB/T0014-2011190452201311010002自封袋150mm×100mm×0.3mm聚乙烯个BB/T0014-20111288653201311010003自封袋280mm×200mm×0.3mm聚乙烯个BB/T0014-2011466454201311010005自封袋380mm×280mm×0.3mm聚乙烯个BB/T0014-2011869235201311010006方便袋白色背心式高(长)650mm(含手提)宽430mm侧宽(折边)200mm(±10mm)厚度6丝50个/捆捆GB/T10004-200841496201311010007方便袋白色背心式高(长)470mm(含手提)宽310mm侧宽(折边)100mm(±10mm)厚度3丝50个/捆捆GB/T10004-200857877201311010008方便袋白色背心式高(长)560mm(含手提)宽350mm侧宽(折边)140mm(±10mm)厚度4丝50个/捆捆GB/T10004-200830298201311020002塑料壶5kg个DB44/T503-2008939201311020003塑料壶10kg塑料个DB44/T503-200828410201311020004塑料壶25kg塑料个DB44/T503-200825411201311020010塑料桶容量50L,壁厚3mm,口径220mm,主体直径385mm,主体高度545mmHDPE(高密度聚氯乙烯)个GB/T13508-20112083、交货期:交货期以年度协议合同产生的订单为准。供应商不得以每批次数量多少及供货期限为由拒绝供货。-4-4、合同类型、合同有效期:合同类型为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协议合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5、付款方式/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后6个月付款(6个月内承兑汇票)。采购中心合格供应商已收取质量保证金,商务谈判时根据物料的重要性、制造周期、标的金额,拟对中标的新供应商需要收取5%履约保证金,货物送达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返回。6、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本钢板材公司、北营公司、矿业公司、丹东不锈钢储运中心等。7、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8、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9、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方承担标的额20%的违约金。10、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诉。11、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供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5-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拉出厂区,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钢采购中心委托本钢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的公开招标,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分项低价决标。2、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六、其它事宜1、本次招标项目分项决标,单品种1供。2、资格审核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预审,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资格预审阶段进行资料审核,合格后准予投标;开标后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评-6-审(必要时),现场评审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标的物的核心项目进行转包。4、需方如遇以下情形有权终止协议合同或重新招标(1)需方经营策略、体制、机制等发生改变。(2)因技术进步,导致需方生产工艺改变,或市场提供了性价比(性价比达到10%及以上)更高的新产品。(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质量出现较大异常波动状况。(4)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达到15%以上。6、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吴丽威电话:024-478398522019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