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残疾学生共享和谐发展平等.发展.博爱.和谐精诚特教亲爱百年一、活动目的:1、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发展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2、弘扬残疾儿童自信自强的情怀,让社会上的每个人用全新的视角关注特殊教育、关心残障儿童、关心特教教师群体。3、关注残疾儿童的教育,为长沙市盲聋哑学校残疾儿童募集善款,募集款项用来设立长沙市盲聋哑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及奖教金作为建校百周年的献礼。二、活动时间:2008年5月16日三、活动地点:湖南电视台演播厅(暂定)四、活动内容:1、长沙盲聋哑学校翼之梦艺术团表演;2、长沙盲聋哑学校学生手工及绘画作品展示和义卖;3、明星演出、爱心领导、企业家节目互动及捐赠仪式、名人物品义卖;五、主办单位: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残联长沙市教育基金会六、承办单位:长沙市盲聋哑学校湖南公共频道七、支持单位省教育厅省侨联省、市、区、县残联湖南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等八、支持企业远大空调、青竹湖高尔夫球会、百事可乐公司、养天和大药房、颐尔康、岳麓区部分企业等九、支持媒体:湖南日报湖南教育电视台长沙市电视台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红网中华帮网等十、募集资金用途:所得捐赠款全数捐赠给长沙市盲聋哑学校,由盲聋哑学校设立残疾学生助学金及奖学金、奖教金等,用途接受捐赠单位及社会监督。十一、组织机构:总指挥:宣传部领导和主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各局领导十二、权利与义务:长沙市文明办(甲方)、长沙市教育局(乙方)、长沙市民政局(丙方)、长沙市残联(丁方)、长沙市教育基金会(戊方)为本次活动的主办方,长沙市盲聋哑学校(己方)、湖南电视台公共频道(庚方)为本次活动的承办方。本次活动为爱心活动,各主办、承办方应该积极履行各自责任,并积极相互配合、协调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圆满完成。1、长沙市文明办的权利与义务:⑴对本次活动具有主导权、监督权。⑵争取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和帮助,邀请相关领导。⑶联系并落实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宣传及报道。⑷协调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现场秩序。2、长沙市教育局的权利与义务:⑴对本次活动具有主导权、监督权。⑵邀请、协调同级和市级主管领导的支持并出席本次活动。⑶联系、落实爱心捐赠。3、长沙市民政局的权利与义务:⑴对本次活动具有主导权、监督权。⑵邀请、协调同级和市级主管领导的支持并出席本次活动。⑶联系、落实爱心捐赠。4、长沙市残联的权利与义务:⑴对本次活动具有主导权、监督权。⑵邀请、协调同级和市级主管领导的支持并出席本次活动。⑶下发劝募函,向社会募集资金。⑷联系、落实爱心捐赠。5、长沙市教育基金会的权利与义务:⑴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款,并负责开出正式收据。⑵在收到善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捐赠人意愿全数下拨至长沙市盲聋哑学校,以成立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及奖教金;6、长沙市盲聋哑学校承担的权利与义务:⑴负责活动前期的筹备、策划工作。⑵组织和排练本次活动期间的文艺节目。⑶提供舞台布置设计方案,对舞台背景材料、灯光、音响设备布置、安装等提供意见。⑷组织和安排残疾学生艺术和手工作品展览活动。⑸制作并组织人员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定做活动期间的宣传拱门、气球、标语⑹负责活动期间的礼仪接待。⑺邀请到会领导和嘉宾,制作活动中领导讲话材料。⑻为捐赠单位、个人制作荣誉证书或奖牌租用活动场地及与举办本次活动所必须相关设施。⑼邀请新闻媒体机构参加本次活动,协助媒体机构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7、湖南公共频道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⑴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和报道。⑵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关注弱势群体,以长沙市盲聋哑学校百年校庆为契机展开系列宣传,为盲哑百年积极募集资金。⑶邀请省委宣传部领导参加本次活动。⑷为爱心企业和个人做宣传。⑸联系爱心明星演出。⑹联系名人作品及物品拍卖事宜。⑺制作文艺节目流程单。⑻组织和安排本次活动中文艺演出部分的全部程序。⑼为本次文艺演出提供节目主持人。⑽为本次演出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并将其制成碟片。十三、捐赠回馈1、以本台电视晚会向捐赠人或单位义举表示感谢;2、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善举将在十一月份的校庆晚会上再次进行表彰;3、所有捐赠单位和个人的名字将记入盲哑学校的爱心墙;4、每年的元旦学校将举行仪式邀请这些捐赠代表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5、整个募捐的情况及各活动都会受到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湖南公共频道、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及跟踪报道。十四、经费预算:舞美设计:1万服装、道具:6万现场布置及气氛营造0.5万湖南公共频道全程策划与宣传:15万元车辆、盒饭:0.5万接待:0.1万节目录制及碟片制作:2万经费总合计:2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