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重文理教〔2006〕63号为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根据《重庆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程》,特制定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一、新开课(一)新开课是指教师无单独开课经验,初次承担本科课程的主讲任务。(二)新开课的教师应当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如果不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则按《重庆文理学院教师主讲课程的规定》的要求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三)刚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由校内其它岗位转到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及由外单位新调入本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担任某一课程授课任务前,必须完成一轮教学辅助工作(含听课、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实习等),且效果良好。开课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一个学期的1/3以上的教案或讲稿以及全部习题,熟悉必要的实验(实习)及上机操作,并填写一套安排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周历。二、开设新课(一)开设新课是指学校从未开出(也包括该任课教师以前从未授过的课程),现因教学需要而在全日制本科生中新开设的课程。(二)开设新课的教师应当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在任课前必须了解该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并对本课程所属学科以及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通读指定的教材和相关参考书或资料,并以此为备课依据,任课前应完成一个学期的2/3以上的教案或讲稿以及全部习题,熟悉必要的实验(实习)及上机操作,并填写一套安排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周历。(三)开设新课的教师应具有与该课程内容相关的工作经验。三、各教学执行部门应根据教学需要,在开课前一学期的第十周将下学期拟定的《新开课和开设新课教师清单》交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科汇总。开新课教师同时还须上交有关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案资料,经教学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讲。四、试讲教师应安排2小时的试讲教学。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学院领导以及有关教师组成评议小组,待该试讲教师试讲结束后进行集体评议。评议小组综合集体评议意见,填写《重庆文理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审核表》(见附件1),得出评议结论。其他参加听课的人员应做好记录,实事求是地反映个人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如实反馈给试讲人员。3.两次试讲未能通过的教师,本学年内将取消开设该课资格。待今后该教师达到新开课/开新课的水平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查合格后再进行试讲。未经教学部审定而私自开课的教师,其所开课程不计算教学工作量,学生成绩不计入学籍并追究学院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本规定由教学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9年6月26日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新开课和开设新课教师审批表附件2:重庆文理学院新开课和开设新课教师名单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新开课、开设新课教师试讲审核表开课教师姓名职称出生年月学历课程名称(是否专业主干课)课程所在的院(系)、专业新开课(√)开设新课(√)试讲教师简介评议小组审核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教学部审核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附件2:重庆文理学院新开课和开设新课教师名单二级学院名称: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教师姓名职称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新开课(√)开新课(√)备注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