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总说明一、概要“市政工程资料统一表式”(简称95表式)自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1995年11月发布至今,已有十余年了。该套表式在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保证施工质量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规范标准重新修订、施工质量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和施工工艺技术不断进步,现行的95表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迫切需要修订、重编。为此,2006年初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下达了重新修订95表式的任务,由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本次修订工作。市政质监站组织由站内人员及软件开发单位组成的课题组,对表式进行重新编制,并开发相应的电子版表式。在表式修订过程中,课题组邀请部分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对表式的格式、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程序、人员职责等进行多次深入研讨并广泛征求有关各方的意见建议。课题组经过一年的努力,反复的修改、完善,在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按期完成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95表式修订第一阶段工作。根据市政局要求和市政质监站工作计划,本次修订分两阶段进行。2006年的修订未覆盖95表式的全部内容。目前以完成的修订工作主要包括:(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3)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常用表式。其他一些表式(包括95表式中未包括的表式),如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燃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各类工程的施工用表及试验检测用表等,以于明年组织修订编制。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待相关规范修订发布之后进行。本次修订全部完成之后,将形成一个包含质量验收、施工控制、试验检测及监理工作等多项工作,以及道路、桥梁、地下工程、给排水、燃气管道、机电设备安装等多类工程的表式汇编。同时推出适用于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的电子版本。鉴于该汇编已突破了“质量保证资料”这一概念,考虑将该汇编的名称定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资料统一表式”,为方便记忆,可简称为“06版”表式或06表式,以有别于95表式。06版表式与95表式相比,有许多显著不同。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依据规范不同。95表式依据的是上海市市政工程局1992年编制的《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和CJJ90系列的行业标准。而06版所依据的规范主要是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7-2005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以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表格形式不同。95表式中虽然有一些专用表式,但在实际使用中,大量使用的是通用表式。特别是工序评定和隐蔽工程验收单。06版则全部采用专用表,即每个检验批都有专用表式。另外,由于监理对每个检验批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因此06版中不再设隐蔽验收表式。3、验收方式不同。06版根据相关规范,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不再划分工序和部位。验收中不再进行评分,也不分优良与合格。另外,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验收。4、增加监理表式。95表式中不包括监理表式。06版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表式为主,增加了部分本市市政行业常用的监理表式,并统一编号。5、统一表式编号。95表式中编号不统一、不严谨。06版制定了编号的统一原则,今后所有市政表式都将用统一的各式编号。除已经发布的桥梁、道路、监理三部分表式外,今后推出的地下工程、机电设备、施工用表、检测用表等以将统一进行编号。二、表式编号方法说明1、编号规则大部分表式的编号由两个汉字加六位数字组成。第一个汉字表示工作的类型,如“检”表示质量验收,“施”表示施工控制,“检”表示试验检测,“监”表示监理工作。第二个汉字(加括号)表示工程类型,如(桥)表示桥梁,(道)表示道路等。6位数字中全两位表示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两位表示分项工程,后两位表示流水号。监理表式编号由一个汉字加4位数字组成。所有编号位于表式右上角。2、监理表式编号编号方法为:监—XX(表式固定编号)+□□(流水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表式,其右上角原有编码保持不变。3、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纪录编号(1)桥梁工程:验(桥)—(2)道路工程验(道)—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编号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记录,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表式编号方式如下:验(通)—5、部分通用检验批验收记录表编号:在桥梁施工中,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工程检验批会重复出现于多个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表式相同但编号不同。本次汇编时,对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工程检验批记录表式予以归档,所涉及的编号集中罗列在表式的右上角。实际应用中,可根据这类施工作业所属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选择相应的编号。三、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的确定原则1、中小梁式混凝土桥(1)地基基础、下部结构,每个墩台为一个检验批。(2)上部结构。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次浇注长度为一个检验批;2)混凝土预制梁架设,每架设一跨为一个检验批。(3)桥面系与附属工程1)桥面铺装、人行道及防撞墙,一次铺装长度为一个检验批;2)伸缩装置,每一条变形缝为一个检验批;3)声屏障、防眩装置,两道伸缩缝之间作为一个检验批;4)排水管道,每十个排水孔作为一个检验批;5)后台搭板,每一个搭板作为一个检验批;6)结构涂装,每一个工作台班作为一个检验批;7)栏杆,每一跨作为一个检验批。2、大桥、特大桥检验批可参照中、小桥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3、道路工程检验批按照施工段来确定,每个检验批的长度不宜小于50米。四、表式填写要求(一)监理表式1、表监-01-□□至监-18-□□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的附表,表式左上角保持了原有的A、B、C三类编号。表监-19-□□至监-28-□□为整补的表式,也是行业内监理企业目前普遍采用的表式。2、附录01至附录05为相关监理资料的参考格式或可选用格式,不作强制性规定。但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与监理工作总结时,应包括编写要点中的各项内容。3、表监-24-□□为现场监理机构对施工放样测量的复测用表,表监-25-□□和表监-26-□□分别为对基准导线和临时水准点的复测用表,上述三表均应在施工单位完成放样(测量)与复核,并报送测量复核资料后,由现场监理机构独立完成复测后填写。表式由现场监理机构保留,复测结论应填写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复核资料上。4、表监-2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台账是新增的表式,目的是加强对工程材料、产品的质量控制。(二)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资料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道-表A﹒0﹒1、桥-表A.0.1)本表是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状况的检查,检查对象是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现场管理机构,由现场监理机构实施,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后填写检查结论。施工企业的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条件会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人员变动很大,因此本表应定期填写。即工程开工前或开工后不久,监理机构应组织首次检查,之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机构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施工单位应对整改结果作如实回复。本表应作为监理资料,因监理单位留存。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本表是质量验收表式中最基本、最主要,同时也是数量最大的一部分表式。可分为表头、验收内容、验收结果三部分。填写要求如下:1)表头部分填写应与有关文件相一致,如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应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划分规定和工程划分表的具体划分来填写:验收部位是指该检验批的验收抽样范围,如道路的桩号范围,桥梁的墩、跨号等。2)验收内容部分包含三块内容,一块是验收规范规定,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用文字写明;第二块是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分为定性项目和定量项目,由施工单位专职质量员填写;第三块是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同样分为定性项目和定量项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由于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取消了隐蔽验收表式,因此这一块实际上替代了监理隐蔽验收的内容。监理工程师要在自行检测的基础上填写验收记录。对定性项目,施工单位应填写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符合”为完全满足规范要求,无缺陷和不足;“基本符合”为满足要求但有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不符合”为有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监理单位对符合或基本符合项,填写合格;对不符合项暂不填写,但处理结束后再验收。对定量项目,则直接填写检查数据,施工单位按检查频率实测,监理单位按10~50﹪的比例复测。对混凝土、砂浆试块,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等试验报告出来后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作进一步评定验收。若使用商品混凝土,则混凝土检验批验收记录(Ⅰ)(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无需填写,但需要厂家提供原材料及配合比的检验报告:混凝土检验批验收记录(Ⅶ)(泵送混凝土)是针对现场拌制且需要泵送的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不需要填写。涉及需要第三方提供检测报告作为检验批某些检查项目验收依据的,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中该项可不填写原始数据记录,但要说明检测报告结论,及检测报告的名称及编号,若检测报告未及时提供,可填写参见检测方案。3)验收结果部分,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后,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应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填写检查评定结果并签字,检查结果应填写“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应填写“同意验收”。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通)-04)本表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是对检验批验收的归纳统计,无实质性验收内容。本表的填写要求:1)表题上应填写该分项工程名称;2)应覆盖该分项工程的全部检验批;3)应检查检验批中涉及及材料强度或其他检验结果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4)表中“检验批名称”中应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中的验收部位,序号排列应与检验批验收记录的最后两位流水号相同;5)该表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评定结果”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作检查结论“合格”后交现场监理机构。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逐条审查,对不同意项在“监理单位验收意见”中注明,等处理通过后补填意见。“验收结论”填写“同意验收”或“不同意验收”,不同意验收同意验收应写明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和限定时间。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通)-0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整个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内容。验收的前提是该分部的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由于市政工程线路长,分段施工的特点明显,应此从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间跨度较大,需要整修完善的地方也较多。分部验收作为阶段性总结,其重要性显而易见。本表有如下填写要求:1)表题上应填写该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2)分项工程按第一个检验批施工的先后的顺序填写,检验批数应与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一致。验收时分项工程验收表应按顺序附在表后;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应与分项验收记录保持一致,但同时要核查各项试验检测报告是否齐全、结果是否合格,工程实体是否发现质量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进行返修或完善,完成后才能叫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符合要求后在“监理单位验收意见”栏内填写“同意验收”。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应按道路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验记录(验(通)-07)和桥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验(通)-12)中所列相关内容逐项进行核查。能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时通过验收,除部分资料可在单位工程验收时核查外,其余部应在分部工程验收时收集整理并通过验收。施工单位应填写“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核查通过后,填写“通过验收”。4)关键工序验收资料应齐全。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应按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填写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记录(验(通)-16)。关键工序的设定,见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条文说明部分。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按规定设定的关键工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