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一、填表须知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1.如您选择由单位集中代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务必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表交至单位。后续,请您密切关注集中汇缴申报及退〈缴〉税情况〈可下裁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WEB端在线关注);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请及时提醒单位或者自行办理更正申报。2.如您无须单位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不用填写本表。二、个人基本情况(为确保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认本栏)1、姓名2、公民身份证号码/纳税人识别号3、有效联系方式手机联系地址及邮编4、电子邮件(如需接受电子文书,请填写本栏)三、选择单位集中代办汇算的员工,需要确认以下情况7、除本单位收入外,是否有其他需补充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口否口是(需妥提供明细情况〉8、是否需要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等扣除?口否口是(需妥提供明细情况〉9、如果需要汇算清缴退税,是否退至工资卡?口是〈无需填写以下银行卡信息〉口否〈需要绩写以下银行卡信息〉开户银行(填写总行名称〉:开户地〈省〉:省〈区、市〉银行账号:10、如果需要汇算清缴补税,是否由单位代为一并缴纳?口是(需要将需补缴的税款及时交付单位)口否〈个人自行补缴税款〉选择自行补缴税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使用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款;(2)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缴款。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个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