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联系人责任人联系电话占(挖)位置及时间路段使用性质占用挖掘工程名称使用时间占(挖)面积人行道长m宽0.75m面积523m2沥青路长m宽m面积m2水泥路长453m宽0.6m面积272m2市政空地长m宽m面积m2开路口(A)m(R)m面积m2工程审批机关文件编号审批时间现意场勘察见签名:年月日初审意见签名:年月日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批准意见签名:年月日说明审批及收费依据:1、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29号令《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6]722号文《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收取问题的复函》;4、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建委《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收费和挖掘修复问题的通知》(粤价[1996]104号);5、广东省建设委员会粤建字[1997]31号文;6、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建价[2001]1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