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润滑油有限公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进出厂人员及车辆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出入东风润滑油有限公司的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3.内容3.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制定、补充、修改和监督检查,保卫处具体负责落实,各部门贯彻实施。3.2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厂流程:外来人员进入大口前,保安要弄清外来人员来访目的、业务联系部门或人员,电话联系确认进厂许可后,填写《访客单》,佩戴外来业务人员出入证后方可放行进厂。3.2.1外来人员及车辆经业务部门联系允许入厂后,保安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入厂检查,确保该人员、车辆未携带对本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包括:酒水类、枪支、刀具、爆炸品、病毒、剧毒品、放射物等)方可放行。外来车辆须将行驶证或驾驶证、烟火等临时寄放在门卫;人员入厂手续或车辆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入内。3.2.1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和非公司人员必须有对口联系人员或部门陪同进厂;陪同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2.2由保安向允许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讲清入厂须知及相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严禁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品进入;严禁到工作联系区域范围之外活动;严禁超速行驶(主干道限速15km/h、其它限速5km/h以下);严禁长时间占用厂房之间消防通道;严禁私自跨越和接触生产区域内所有控制开关、阀门等设施;严禁携带小孩进厂等。3.2.3凡进入公司的来访车辆由保安或业务联系部门人员引导停放到公司指定的临时停放点及允许货物装卸区域,不允许随意停放,不允许长时间占用消防通道,不允许从车上扔垃圾。3.2.4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原则上非货物运输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没有业务关联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入厂《访客单》签字的一律不得进入厂房内部。3.3外来人员及车辆入厂时若携带的物资与本厂类似或容易造成误解,应主动给予门卫检查,并登记货物清单,便于出厂核查。3.4在人员及车辆出厂时检查是否擅自携带本厂产品或工具。若有退货、返修、临时外借物资出厂的,须经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访客单上备注栏内注明。门卫保安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若查实属于擅自携带本公司物资出厂,一律按盗窃行为处理。3.5相关业务部门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在生产区内的行为负责,并派专人监护其在厂区内的业务活动,人员出厂时在《访客单》上签字。3.6公司严禁未成年人及智障人员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公司生产区域游逛,对当班门卫保安罚款10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门卫加倍处罚。3.7进入公司外来车辆,车主要自行保管,防止被盗和破坏。对于胡乱停放,影响公司日常生产活动、占用安全消防通道或是破坏公司设施、污染环境的现象,业务部门牵头,由保卫处拿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经理同意后实施;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和人员,公司有权驱逐并禁止其往后的入厂。3.8保安应加强对公司送货车辆或拉货出厂车辆检查,出厂时门卫核对经签字的《访客单》并返还相关证件,收回“外来业务人员出入证”,确认没有异常情况后放行。3.9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不徇私枉法从中作弊。3.10门卫要做好大门外车辆停放管理,严禁占用或堵塞正常通道,确保畅通。3.11公司总经办要经常检查各部门对本办法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部门一次罚款50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总经办拿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处理。3.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