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保证及时、有效、快速的处理景区水域突发事故的救援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保护景区水资源,进一步完善预案效果,提高景区水域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救援能力。(二)指导思想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新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及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景区水上游船管理及救援制度,加强监测预防,提高景区救援人员素质和水平,建立险情救援队伍,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景区突发水上事故的处理与救援能力,保护景区资源,促进乌鲁木齐县旅游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三)工作原则1、景区水上救援实行景区领导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人民政府和海事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景区内各部门按照预案2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景区水域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险情发生时保护游客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游客财产和景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水域资源的安全,把险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四)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新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五)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辖区内水域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于全景区范围内发生的水上险情及需要县人民政府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水电林业局与地方政府联合组织指挥的水上救援工作。2、本预案适用于一次遇险10人及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水上事故。(六)启动运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险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景区突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1、直接威胁景区游客生命安全及重要设施安全;2、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33、险情时间长、面积大,现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4、需要当地人民政府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救援和紧急处置。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其职责设立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突发水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景区负责人任总指挥,板房沟乡区域水管站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其他成员由景区、乡卫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景区水域及游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2、负责景区范围内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行动;3、协调景区发生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指挥工作。可以在全县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故结束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4、负责指定现场救援指挥单位,在必要时请求上级及其他搜救机构派出搜救支援力量;5、负责救援指挥工作的后勤保障、消息发布、宣传报道以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7、负责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预算报告。(二)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4公室组成及其职责: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景区办公室,由景区分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景区相关部门安全负责人、水域安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景区水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和基础工作,具体组织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实施;2、承担景区水域安全事故搜救值班工作,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3、提出修订和完善景区水域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初步方案;4、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各类救助力量。负责搜集、处理、传递各类搜救信息。完成搜救总结报告、分析评估工作;5、负责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日常演练活动的基础工作;6、结合景区水域安全形势,及时向指挥部提交分析报告或安全管理建议;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应急救援小组组成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处置组、人员疏散组、医疗救助组、后勤保障组,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51、事故处置组:成员单位有水管站、景区安保环卫部、区间车队等有关部门组成。职责:(1)负责安排所属或管理的船只救援力量日常值守待命工作,确保救援力量处于救援准备状态;(2)当水域发生安全事故及险情时,立即组织救援船只紧急待命,20分钟内出发,赶赴事发现场。当船只或码头发生重大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施救;(3)景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辖区发生水域船只安全事故及险情时,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处置方案进行救援,配合好指挥部的各项工作。(4)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人员疏散组:成员单位有水管站、照壁山庄等有关部门组成。职责:(1)组织人员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故责任人员,保护现场。(2)水管站负责及时做好救援指挥部指定的码头及指定区域治安防范和交通疏导工作,为获救人员的紧急疏散做好准备;(3)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医疗救助组:成员单位有板房沟120急救中心、景区医疗室、大峡谷酒店等相关部门组成。职责:6(1)保证医疗救助人员20分钟到位,负责承担水上医疗援助、医疗移送、现场救助等救助任务。(2)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后勤保障组:由水管站、景区物业后勤、财务部、区间车队等部门组成。职责:(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人员赶赴医院,掌握医院伤员住院情况,核查死伤人员人数、身份、单位、住址,将伤亡及救治情况汇报给应急指挥部。(2)为一线抢险救援人员提供食品、药品等后勤保障。(3)接待前来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的上级领导,接待受伤死难家属等事宜。(4)负责事故的伤员救治、损害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5)协助进行现场救助或疏散,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紧急指令。(6)保证景区水域救援工作专项经费及时到位;5、综合协调组:由乌鲁木齐市海事局、水管站、景区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职责:(1)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2)负责提出宣传报道意见,拟定报道口径,组织协调有关新闻7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3)负责做好景区各项损失的登记、恢复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四)有关搜救力量的职责被指定的搜救力量应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积极参加搜救活动,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后,救助单位应立即派出船舶、车辆参加搜寻、救生、紧急医疗援助和运送救助物资等活动,并在救助活动中和完成任务后将搜救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在景区游览的游客发现游船及人员遇险时,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都应积极参与救助,并立即向景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的情况。各参加救助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向景区水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搜救力量情况,上述材料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告。三、应急救援演练景区水上救援演练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由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各应急救援单位根据要求派出力量参加。演练分为指挥体系演练和现场搜救演练。指挥体系演练主要是对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联系人、日常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模拟操作。现场搜救演练主要是组织水上救援小组、医疗保障小组以及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实地演习,包括水上落水人员的救助、船只灭火、水上船舶间转移人员等。四、应急救援船舶及消防车辆8(一)应急救援船舶包括:1、海事局的专业救助船;2、景区、水管站等部门所属的公务船舶;(二)消防车辆包括:公安消防及景区消防车辆。五、事故(险情)报告(一)通讯联络1.乌鲁木齐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59201862.水管站办公室电话:5920036(二)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接收景区内的水上遇险报警。各有关单位、部门接到水域遇险报警时,应迅速上报景区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发地点、船只名号、时间、联系方式;2、事故发生的原因;3、天气、水况;4、遇险船只或设施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5、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需要救助的事项;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9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遇险报警后应及时全面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并立即向指挥部领导等上级部门报告。六、事故的应急救援(一)接到水域安全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实施指挥。(二)根据救援需要,按照就近、高效的原则,指挥部及时通知相关救助船只赶赴现场实施搜救行动,并指定合适的搜救船只作为现场指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现场的搜救工作。(三)如果需要请求部队参与水上救助,由指挥部按照程序办理。参与救援的部队救援力量由派出单位实施指挥,并接受指挥部的协调。七、灾情后期处置(一)事故的调查事故救援后,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和水域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水域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时间、地点、面积、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水域管辖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二)事故查处1、发生灾情后,统计各项损失,测算损失程度。2、未经水域救援指挥部的同意,不能随意向媒体报道水域灾害损失。103、海事局接到水域事故信息后,要及时寻找证据,尽快锁定事故肇事嫌疑人,查清原因。4、事故发生后做出恢复水景景观面貌。5、事故后,各救援单位要做好总结,评出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