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抖音短视频经纪合约公司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艺人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现在住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抖音账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娱乐经纪公司,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内容如下:一、合约范围: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经纪公司。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甲方相关的演艺活动和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合约有关的名次解释: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线上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网络公开或公开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演唱或舞蹈等表演活动。二、合约期限: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合约终止,可自动续约,甲方有优先续约权。-2-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全部抖音短视频的市场运作和直播活动,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公司,甲方有权利分配乙方的抖音短视频内容制作和直播时间。同时在本合约期内,音、视等作品及相关衍生作品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2、甲方作为乙方的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3、甲方安排乙方参加出席的演艺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4、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抖音短视频账户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5、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资金收支情况。并以月为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6、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7、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抖音账户运营或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8、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做重大更改时,应积极与乙方联系协商。9、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10、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人形象。-3-11、甲方在合同期间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与甲方合作完成下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12、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短视频平台运营和演艺活动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公司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抖音短视频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13、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1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2、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相关或抖音短视频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相关演艺活动。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和短视频运营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短视频拍摄,培训,宣传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4-不可抗力情况下,应尽力配合甲方之安排,不得因私人原因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4、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微信和QQ,保证甲方能及时联系到乙方并配合甲方顺利向乙方发放工资。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和抖音短视频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和抖音短视频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人,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网络平台,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10、乙方作为甲方兼职签约艺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C、不尊重粉丝,严重伤害粉丝感情,造成恶劣后果及影响。-5-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1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和抖音短视频活动。13、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视频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短视频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向甲方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商业、宣传、炒作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音画及文字作品,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15、在甲方安排的短视频制作演出、录音、录像、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16、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18、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五、利益分配原则:-6-1、在短视频社交平台项目上的利益分配根据各短视频平台项目的不同,乙方获取该项目自身所得的税后营收根据短视频平台规定分配。2、本合约范围内,乙方任何商业行为(抖音短视频广告、直播、线下活动等)必须告知甲方,且甲方有义务代理乙方协商与第三方合作事宜。酬金甲乙双方按照甲:乙=5:5的比例进行分配。3、有与甲方合作的1,2以外的合作项目或方式产生时,将由甲方另起合同与乙方签署。4、乙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开户名:银行卡开户行和支行信息:银行卡卡号:联系电话:5、不允许相互间讨论工资,透露工资情况,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允许煽动,一经发现工资不予发放。造成公司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备注:1、工作未满公司规定时常或无故矿工的工资扣半2、以上收入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合同。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或短视频直播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得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6、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小杨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若有一方并未按照合约执行,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一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2、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的情况时,违约一方除应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外,还将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000人民币及合约剩余期限赔偿金,合约剩余期限赔偿金计算方法为:违约行为发生前半年双方合作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作为核算依据,除以半年的天数,再乘以违约行为发生日至合约终止日的天数;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八、其他条款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8-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2、包括但不限于合约期内、自终止合约起24个月内,甲方为乙方制定的培训包装方案及过程、宣传方案、提成比例待遇等商业机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消息,也不得拉拢、推荐、挖走全职,兼职的任何艺人、运营及星探,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0人民币及损失利益的双倍。3、甲乙双方因自身、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在终止本合约后,乙方自终止合约后的一年内都不得以艺人和主播身份涉足任何影视相关行业。4、本合同的制定、修改、终止、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法规,如合同条款与此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7、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放弃从事演艺和商业活动在不影响甲方利益情况下,可解除本合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确认日期:年月日确认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