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制度1、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过后补填。2、原始记录按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3、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划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4、应记录使用主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5、原始记录应注明试验检测时所用的标准号,必须有试验、计算、复核人签署姓名,不得漏签或代签。6、原始记录必须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有(1)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2)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4)用语是否准确、规范。(5)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7、原始记录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并交资料员归档管理,不得影响试验检测的时效性。8、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试验室负责人,检修后重新试验,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