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一)总则为了使教育学院学生工作持续,顺利的开展,为了使学院学生干部队伍保持很强的战斗力,在征求广大学生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制度。本制度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班级干部队伍建设。(二)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一、目标:将学生会干部队伍培养成建设成思想进步;年龄、年级、专业结构合理;善于团结同学开展工作,严格要求自己的坚强队伍。二、指导思想1、严格把关。为了建设成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学生会在选拔干部时要严格把关防止投机分子混入干部队伍,应该实行公平招聘和组织推荐,上级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把那些在学生中威信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服务热情高的同学选拔到学生会当中。2、严格要求。玉不琢不成器,学生干部也一样,只有严格要求他们,才能提高他们的素质。这里的严格要求是在科学合理的情况下,不仅是校领导等对学生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有学生自己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三、具体的措施:1、选拔干部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将要选拔的干部名单公布于众,接受学生的监督。如果有人举报不良行为,在查明属实后,应该立刻取消他的被选拔资格。2、在学生干部配备过程中,注意形成学生干部梯队,实行保留骨干的学生干部轮换制,做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确保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3、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来严格要求学生干部。坚决反对“大锅饭”、“平均主义”。积极提倡“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确保每一位在编学生会干部都能够心服口服。4、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制度。学生会的工作大部分是要通过“做”来体现。学生干部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干部的执行计划和决策的能力。所以应该建设执行制度。5、有一套健全督导制度来促进,保障任务的完美执行。使由原来的人监督人,有制度监督人。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管理创新。6、建立总结制度和档案袋制度。在日常工作或举办重大活动时,得失都应该让专人记录,完备入档。留给后来的干部学习借鉴,使其干部的发展和工作少走弯路。总之一支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过程,也就是通过各种制度规范其行为,发展其能力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很好的规范学生干部。(二)班级干部队伍建设班干部是学生会与学生联系的纽带,是学生会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没有班干部的支持学生会工作将很难顺利开幕展。所以班级干部队伍建设意义重大。一、培养建设目标即将班级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我们的要求是:能顺利传达执行学生会的各种方案和决策,能团结班级同学。二、指导思想:制度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三、具体措施:1、建立合理的选拔制度,使好的干部从班级中脱颖而出。2、建立完善的审议制度,定期地对班干部的工作进行审议,如果工作不见起色,则取消其干部的资格。3、建立公平的激励制度。班干部对班集体的贡献比其它一般同学大,所以应该得到适当的、合理的、精神的或物质的鼓励。4、要建立与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或定问题的交流,一方面把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反映到学生会,另一方面可以向学生会干部学习他们工作的方法,两全齐美。同时还有助于在班干部队伍中发现好的干部苗子,选拔到学生会干部队伍中去。总之制度建立还不够,重要的是要让学生自觉严格遵守。使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向良性方向发展。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千头万绪,这就需要通过制度来保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使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顺利进行。(三)工作成效通过制度创新,调动了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会干部凝聚力增加,工作效率提高,战斗力增强。1、公平透明的选拔制度使思想进步、工作能力强的许多学生充实到学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由于学生干部有能力、有群众基础,工作上能得到广大学生的支持,大大的促进了学生工作的开展。2、严格的考核制度使每位进入学生干部队伍中的人不敢怠慢,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制度给他们的压力,自觉的努力工作。3、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执行制度使学生干部的工作越来越规范,效率越来越高。使学生干部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方法,为他们以后在社会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4、合理科学的干部培养计划使学生干部队伍不断更新,使一批批有能力、有胆识的干部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学生干部队伍结构合理形成了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良好的干部流动体制。5、合理健全的档案制度,促进学生干部的反思意识和规范意识。从而俏皮进学生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我们坚持制度建设是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今后我们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使制度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考核制度,以促进学生干部更好地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其他学生树立好的榜样,同时,此制度对学生干部的监督有了实效的依据。一、考核对象在系团总支、学生会,以及班级中所担任职务的干部。二、考核规则每个学生干部原始分为10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减少,一学期进行一次总结,学期末得出评分结果。学生干部积分75分以上,为合格,可继续任用为学生干部;积分为85分以上者,为优良,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学生干部积分为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积分评比,部长及副部长评比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常委评比由学生会主席与副主席协商讨论决定。三、考核标准1、周一例会出勤(10分)学生干部无故不到一次减2分,并在学生会会议提出批评;学生干部无故不到两次减5分,并向全院通报批评;一个月请假不准超过三次,否则按第一条处理。2、周一出操出勤(10分)学生干部无故不到一次减5分,并向全院通报批评。注:由自律委员会主任记录出勤。3、早自习制度(20分)学生干部无故不到一次减2分,注:由自律委员会主任与学习部部长共同记录。4、学生会会议出勤(10分)学生干部无故不到一次减5分,学生会会议要求与会者提前十分钟到会,提前五分钟点名。点名后到者一律按迟到论处,迟到一次扣2分,注:由办公室主任记录出勤情况。5、各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不扣分,出现一次失职行为扣5分,并通报批评;严重失职行为一次性扣10分,并向全院通报批评,注:学生会主席考察各委、各常委考察各部部长,各部部长考察该部干事。四、奖惩措施学生干部若违反以上规则者,取消评优、干部提拔和入党等资格;若干部是预备党员,在入党期间违反,向系总支提出处分建议,延期转正;若其干部是党员,违反规则者,向系总支提议处分建议。学生干部有表现突出者,根据《教育学院学生能力素质测评办法》进行奖励,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评优、入党优先。五、请假制度在以上出勤有请假者,需履行请假制度,递交学生会主席。注:此制度从产生之日起开始实行,学生干部需予以重视,且严格遵守。团总支学生会2004年9月课外活动管理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学生课外活动,使课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参加课外活动可以有效的培养学生干部的组织实施活动的能力,有利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第三条:本条例的实施范围包括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和学院自己举办的活动。第二章指导思想第四条:全面拓展学生各方面的素质是课外活动举办的宗旨,也是衡量课外活动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第五条:组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把这一情况作为衡量课外活动设计组织好坏的标准之一。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六条:活动举办的总体要求是:活动前有计划方案、过程中有记录,结束后有总结。第七条:凡举办活动以前,必须将举办活动的目的、计划和组织筹划过程以计划方案的形式上报团委学生会。第八条:学生会接到报告后,要对活动的可行性和意义进行评估,给予必要的指导。第九条:涉及到奖金使用时,要用资金申请制度,先由活动举办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整体考虑后,对学生会提出资金申请要求、申请批准以后,方能使用资金。第十条:如果使用资金特别多,超过了以前活动使用资金的平均水平,那就需要进行资金使用答辩制度。对自己使用资金的全过程,都要接受学生会的质问。第十一条:将课外活动分成几大类,分为学术性课外活动、文体性课外活动、实践性课外活动、特色课外活动。第十二条:每类活动都要求有固定的评价标准。第十三条:学术性课外活动的评价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提高全体学生的学术水平,,是否能开阔同学们的知识视野,是否能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第十四条:文体性课外活动的评价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提高加强学生的团队精神,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激情飞扬的真我本色。第十五条:实践性课外活动的评价标准是是否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挖掘学生的专业技能潜力,保证对学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帮助。第十六条:特色性课外活动的评价标准是是否能很好的利用我们的专业特色给同学们提供服务,同时提高运用本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第十七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尽量保证有序性和高效性。第十八条:活动结束后要与自己前面所写的计划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和不足之处,记录下来形成文字总结上报团委学生会。第四章奖励办法第十九条:为了很好的开展活动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教育学院学生能力素质测评办法》进行奖励。第二十条:奖励分之外的分值,参考《山西师范大学学生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比赛获得前三名者,省级以上计50分,省级按名次分别为40、35、30分,只要参加记25分。第二十二条:参加学校活动所取成绩计20、18、16分。第二十三条:参加院系组织的课外活动以所取得成绩情况计10、8、6分,只要参加加5分。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系团总支学生会。本文资料均可编辑,只适合个人使用,不能用于商业。资料一般需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主要目的在于给您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灵感,而非直接供您使用。仅此提醒,最好的一定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