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类专业本认证标准适用于计算机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其它名称中包含计算机相关关键词的工程专业也可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如果培养内容侧重系统支撑可以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如培养内容侧重数字内容设计,则本标准不适用。1.课程体系1.1课程设置1.1.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数学包括高等工程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离散结构的基本内容。物理包括力学、电磁学、光学与现代物理基本内容。1.1.2工程基础和专业基础类课程教学内容必须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信息管理,包括核心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1.3专业类课程不同专业的课程须覆盖相应知识领域核心内容,并应培养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复杂系统的能力,能够设计、实现或者部署基于计算原理、由软硬件与计算机网络支撑的应用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从事计算科学研究以及计算机系统设计所需基本能力的内容。软件工程专业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具有对复杂软件系统进行分析、设计、验证、确认、实现、应用和维护等能力的内容。还应包含培养学生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管理能力的内容。课程内容应至少包含一个应用领域的相关知识。网络工程专业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将数字通信、网络系统开发与设计、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等基本原理与技术运用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规划、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等工作的能力的内容。信息安全专业课程应包含将信息科学、信息安全、系统安全、密码学等基本原理与技术运用于信息安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服务等工作的能力的内容。物联网工程专业课程应包含将标识与传感、数据通信、分布控制与信息安全等基本原理与技术应用于物联网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等工作能力的内容。1.2实践环节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现场实习。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实践活动,到各类工程单位实习或工作,取得工程经验,基本了解本行业状况。实验课程:包括一定数量的软硬件及系统实验。课程设计:至少完成两个有一定规模系统的设计与开发。现场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使学生认识和参与生产实践。1.3毕业设计(论文)(至少8%)学校需制定与毕业设计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选题需有明确的应用背景。一般要求有系统实现。2.师资队伍2.1专业背景大部分授课教师在其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计算机类专业学历,部分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学习的经历。软件工程专业应有一定比例的教师拥有软件工程专业的学位。2.2工程背景授课教师具备与所讲授课程相匹配的能力(包括操作能力、程序设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承担的课程数和授课学时数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保证在教学以外有精力参加学术活动、工程和研究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专业能力。讲授工程与应用类课程的教师具有工程背景;承担过工程性项目的教师需占有相当比例,有教师具有与企业共同工作经历。3.专业条件3.1专业资料配备各种高水平的、充足的教材、参考书和工具书,以及各种专业和研究机构出版的各种图书资料,师生能够方便地利用,阅读环境良好,且能方便地通过网络获取学习资料。3.2实验条件(1)实验设备完备、充足、性能优良,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的需求。(2)保证学生以课内外学习为目的的上机、上网需求。(3)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地管理、配置、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的有效利用,有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3.3实践基地以校外企事业单位为主,为全体学生提供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稳定实践环境;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与要求,配备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或管理经验。软件工程专业的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型软件系统开发或项目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