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许可办理机构:绥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业务电话:0851-26224610,监督电话:0851-26224601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申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1、由受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的资料和到现场进行查勘等审查,形成意见。2、治安部门具体负责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2、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3、物防、技防设施结构图。4、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5、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6、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送达当场送达或当时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告知其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审查部门审批受理、审核的负责人呈局分管领导审批制作许可文书经领导审批后,由责任人制作《准予施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