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通用)船名:港口:下一港:船长签名:日期:注:1、船舶在进行自查时应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是”、“否”、“不适用”相应的项目下的方框中“√”。序号检查项目及要求检查结果是否不适用驾驶台1船舶证书、文书、图书资料,船员证书、证明是否齐全有效□□□2船舶配员是否满足最低配员要求□□□3导助航、通信设备是否状态良好,工作正常□□□4号灯、号型、声响信号等是否功能良好□□□5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及时更新船舶动态参数□□□6是否完成离港前保安检查□□□救生、消防部分1救生(助)艇、救生筏筏及其属具是否配备齐全、登乘装置、应急照明状况是否良好□□□2个人救生设备(救生圈、救生衣、浸水保温服等)是否配备齐全、状况是否良好□□□3探火和报警装置(驾驶台、机舱、控制室)状况是否良好□□□4主、应急消防泵及其管系状况是否良好□□□5固定式、移动式灭火装置、个人消防装备状况是否良好□□□6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挡板、速闭阀等装置状况是否良好□□□甲板部分1船体及甲板结构状况是否良好□□□2风雨密、水密装置、设备、设施状况是否良好□□□3货物积载、隔离、绑扎、系固是否符合要求□□□4系泊设备状态是否良好5载重线和水尺标识清晰,船舶未处于超载状态□□□机舱部分1主副机及其附属系统工作状况是否良好□□□2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工作状况是否良好□□□3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是否工作正常□□□4操舵装置工作状态是否良好□□□5防污染设备工作是否正常□□□2、本自查表内每一项要求均包含多项内容,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要求的所有方面均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应选择“否”。3、对选择“否”的项目,要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中准确记载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