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值班制度一、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监控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四、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五、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六、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七、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八、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九、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附图:监控中心处理程序示意图监控中心资料调阅程序示意图提交监控调阅申请提情交况申反请馈监控中心情反况馈汇处报理信息科情反况馈汇处报理值班领导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警情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存档。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监控资料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查阅。4、进行资料整理保持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执行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安全网络”之前,必须首先向院信息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所使用的网络跳线,网卡等网络设备必须经有关网络管理员认可。3、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峻犯罪的;(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排谤他人的;(7)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8)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4、任何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个性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个性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