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争端分析及中国的对策李俊江邓敏(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所面临的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其农产品贸易在进一步增长的同时,也将出现更多的贸易争端。贸易争端主要是由于中国加入WTO后,对日本韩国增加蔬菜、水果的出口,从而引起双边贸易摩擦,以及中国和韩国在其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日本,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另外,随着日本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中韩农产品的进口以保护本国农业,中韩两国也必将采取措施应对这些进口限制,这也增加了三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本文旨在通过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贸易量以及出现的贸易摩擦,预测未来农产品贸易走势并提出为避免贸易争端应采取的对策。一、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状况分析在中韩双方建立外交关系前的1991年,两国间的贸易额只有44亿美元,但到2001年增长到了315亿美元。其中,农产品贸易额1991年约为10亿美元,2000年为15亿美元,2001年为11亿美元。1993年以来,中国与韩国的贸易稳步增长,2001年,中国与韩国的贸易总量约增加了49亿美元,在农产品上是9亿美元的顺差。1991年,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总额是300万美元,2001年增加到8400万美元,而同一时期的出口额增长却很少,仅从9.8亿美元增长到10.1亿美元。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额显著下降,1998年和1999年只有7-8亿美元,但从2000年开始已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2001年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是经过加工的农产品,如蔗糖、面条、酒类和糖果,而谷物、豆类和水果的比例很低。但自1998年以来,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坚果和人参大幅增长,人参的进口从1998年到2001年增长了11倍。虽然中国从韩国进口的水果也逐渐增长,例如柿子和梨,但其进口量仍然保持着较低的水平。2001年中国出口到韩国的农产品包括饲料谷物、玉米、花生、芝麻籽、大蒜、蕨菜和辣椒。其中辣椒和大蒜的出口比2000年分别增长34.7%和70.4%。特别是2001年蔬菜出口的比重超过了谷物(包括饲料谷物)。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除了地缘因素,两国居民食物偏好的相似性和中国农产品在价格上有竞争力外,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近年来蔬菜产量大幅度提高并努力扩大其出口。中国对日本的出口也表现出同样的变化。蔬菜和水果出口的增加引起了中国同日本韩国的双边贸易摩擦,是中日韩贸易争端的主要原因。2日本既是中国也是韩国的主要农产品出口市场。韩国与日本的贸易整体上是长期的逆差,而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却是顺差。2001年韩国同日本的贸易赤字为100亿美元,但在农产品贸易中却是4亿美元的顺差。2001年韩国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包括酒类、蔬菜、坚果、糖果、蘑菇和水果。特别是蔬菜和水果的出口迅速增长。辣椒和西红柿的贸易额增长了12倍多,分别从1996年的300万美元和120万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3700万美元和1430万美元。柑橘和草莓的出口与1996年的水平相比分别增加了31倍和2倍。直到2000年口蹄疫爆发时猪肉的出口额还占据韩国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的第一位,其出口额1999年是3.3亿美元,到2001年却只有60万美元。这些数据表明了韩国对日本蔬菜和水果出口的迅速增长,中国对日本的出口也表现出这种趋势,所以将来中国很可能与韩国的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上展开激烈的竞争,这也是三国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原因之一。二、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争端近几年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贸易出现了频繁的贸易摩擦,例如中国和韩国对中国出口的大蒜发生了争执,中国和日本也因农产品贸易而展开了贸易战。同时,韩国和日本之间由于日本加强了卫生检疫规定等保护措施而产生了争议。中国成为WTO的成员后对日本和韩国出口进一步扩大,日本和韩国必将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对中国农产品的进口,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贸易争端。(一)中国和韩国的农产品贸易摩擦由于韩国对冷冻大蒜和腌制大蒜征收30%的低关税,中国对韩国的出口迅速增加,而韩国政府认为中国大蒜出口的急剧增长,使韩国国内大蒜价格迅速下降,危害到韩国国内大蒜生产者的利益。于是在2000年3月决定对冷冻蒜和腌制蒜实行共计为315%的关税率,即在30%的基准税率上又实行了285%的紧急关税,对去皮蒜茎实行共计为436%的关税(60%的基本关税加上376%的紧急关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要求进行双边磋商,两国分别于2000年4月—5月进行了两轮谈判,因为中国坚持韩国市场上大蒜价格的下降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大蒜种植者的危害是由于韩国国内产量的增加,而对中国产品实施紧急关税是不公平的,所以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当韩国于2000年6月1日采用紧急关税时,中方认为对中国大蒜采取的这些措施是带有歧视性政策,于是中国在2000年6月7日实施禁止进口韩国手机和聚乙烯的报复性措施。为了解决“大蒜争端”,两国于2000年6月29日和7月15日在北京会晤并达成了暂时性的妥协。经过中韩双方谈判,韩国将对中国冷冻蒜和腌制蒜实行3年的进口限额,允许2000年进口20105吨;2001年进口21190吨;2002年进口22267吨,并对这些进口量实行30%的特别关税。另外,对超过限额量的部分实行高关税。2002年对去皮大蒜按每千克2116韩元实行423%的特别关税。未去皮大蒜按每千克1840韩元实行368%的特别关税。对冷冻蒜和腌制蒜按每千克1573韩元实行30%的基本关税和263%的紧急关税,即293%的特别关税。2001年初,中国要求韩国按照2000年达成的进口32,000吨大蒜的协议完3成10,300吨的进口量,否则就将手机和聚乙烯的进口减少一半,这使双方对大蒜展开了第二轮谈判。中韩双方的贸易官员于2001年4月在北京举行了会晤,韩国同意到2001年8月以离岸价每吨550美元的价格进口从2000年起尚未进口的数量。①在2000年6月的贸易争端中,双方达成了直到2003年1月不再扩大贸易保护措施协议。②韩国私人公司从2003年1月起可以自由从中国进口冷冻蒜和腌制蒜,韩国政府决定不再继续实行保护措施,而且还计划扶植本国大蒜种植者,因此中国有望进一步增加对韩国的出口。(二)中国和日本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近年来,中日农副产品双边贸易额已增达60亿美元,其中我国每年对日本出口的鳗鱼6—8亿美元,冻鸡超过7亿美元,蔬菜近12亿美元。随着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大幅增加,日本农民和农协组织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对中国农产品实行管制。日本从2001年4月23日到11月8日(为期200天),对从中国进口的鲜香菇、蔺草和大葱实行紧急限制进口措施,③对这3种农产品实行进口配额,对配额以内的商品实行低关税,鲜香菇是4.3%,蔺草是6%,威尔斯葱是3%,对超过限额的部分征收高关税。这是日本政府首次实行临时紧急进口限制。日本一直是中国蔬菜等农副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其中日本蔬菜进口量的99%来者中国。继发生大葱、香菇和蔺草的贸易摩擦之后,2002年以来,日本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中国输日蔬菜等农副产品的检测、检验。由于日本的农药残留标准极高,超过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导致中国对日出口的部分蔬菜农药残留量不符合日本的要求,使得中国农产品在日本市场的销量和价格受到严重影响。例如,2002年日本产干香菇每千克成交价格为3600—3700日元,而中国产干香菇平均成交价格每千克仅为1000—1500日元。中国农副产品对日本出口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日本政府不断对来自中国的蔬菜和动物产品设置的种种技术壁垒。日本违反了WTO非歧视原则,对中国产品采取歧视性政策。2001年6月初,日本根据韩国发现的一例中国鸭肉有问题便全面禁止中国禽肉进口。在我国政府的交涉下,日本于2001年8月解除了对中国鸡肉的禁令,但同时宣布开始对中国进口的鸡肉进行精密检查。然而自2001年11月,某发达国家发生了多次禽流感,日方于2002年3月18日下令禁止进口该国鸡肉,但在10天后(即3月29日)便解除了此禁令,而且不实行精密检查。日方无论从商品范围还是检验项目来看,对待中国产品和其他国家产品以及日本本土产品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把矛头指向在日本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中国产品,这违反了WTO非歧视性原则。此外,在对蔬菜残留农药的含量问题上,日方主要依赖进口的菠菜的限量标准是0.1PPm,而对本国生产的萝卜限量标准却高达3PPm,这明显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三、贸易展望与对策(一)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展望近年来,随着中国种植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大量引进国外优质品种和科4学的质量管理技术,中国农产品的品质已经有了显著改善。一些日韩企业也看好在中国发展农产品加工的前景,纷纷来华投资设厂或与中方企业合作,并将其产品返销日韩市场。因此,随着中国成为WTO成员后,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贸易将会出现进一步增长的局面,三国之间在农产品领域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而三国在农产品贸易上的相互依赖性也会进一步增强。但是,中国加入WTO后在享受WTO成员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而且中国与美国等其他一些国家相比,谷物产量较低,所以小麦等粮食作物的进口将会增加,为了扩大农产品出口额就必须生产更多的蔬菜和水果等经济作物。另外从需求方面看,日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由于国内产量下降,生产能力萎缩,农民人数减少并且总体上呈现老龄化趋势,很可能增加从中韩的进口。目前,中国的田间蔬菜,例如洋葱,胡萝卜,红萝卜等,主要是针对日本出口,但对韩国的出口也在稳步增长。日本则向韩国和中国出口蔬菜种子,并从这两国进口更多的农产品,尤其是新鲜蔬菜,这就为中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良好的契机。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中国与韩国农产品将在韩最大的出口市场—日本展开激烈的竞争。韩国对日本的出口主要集中在新鲜蔬菜上,如草莓式西红柿和红灯笼辣椒,但是近来水果出口增长迅速,尤其是柑橘和草莓,所以中国也必须扩大出口农产品的范围,使出口农产品的种类多样化。必须承认中国农产品仍然缺乏质量和食品安全保证,如果中国不对自己产品实行更严格的标准,不但不能满足日本消费者的需求,还有可能被日本严格的卫生检疫规则拒之于国门之外,那么中国的农产品就会被韩国的优质农产品所替代。(二)中国的对策建议从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状况分析、贸易争端及前景预测中可以看出,未来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为了尽量避免贸易争端并在竞争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应当采取以下对策:1、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农产品贸易摩擦。在中国不是WTO成员的条件下发生贸易争端时,中国可以游移在WTO规则之外来处理贸易争端。例如当日本实行临时紧急进口限制时,中国可以迅速地还以报复性关税以及采取在中韩“大蒜争端”中的歧视性做法。现在中国已经是WTO成员,今后必须依循WTO规则行事。中国必须学会如何依据WTO规则和案例来打国际贸易官司。当务之急是要让企业界和政府管理人员尽快熟悉WTO规则,特别是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有超越一般WTO规则、专门对付中国情况的规定;迅速培养熟悉WTO规则、熟悉国际贸易争端案例的专业人才。中国在享受绝大多数国家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减少歧视性待遇的同时,应以WTO成员身份参与制定新的农产品贸易规则,在多边体制下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2、充分利用WTO规则加大对农业支持的力度。尽管WTO规则承认农业的特殊性,并不笼统地禁止对农业的支持,但却对农业的支持方式做出了种种约束,为了提高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就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又需要对农业的支持方式进行改变和调整。从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采取保护措施容易引起贸易争端,所以必须按照WTO规则5的要求,合理利用规则给予农业适当的保护。明确支持重点,改变支持方式,调整补贴环节,加大“绿箱”政策的投入,调整“黄箱”政策支出的重点,将过去主要对农产品流通流域的补贴转变为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3、建立健全动植物检疫、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并保护国内农业。食物安全性保障条款在WTO规则中占有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