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河镇镇区环境卫生保洁方案(试行)为切实改善镇区环境,提升皂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效率和水平,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镇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分解到街东居委会和街西居委会。现结合镇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区域划分详见附件1《镇区划片环卫保洁平面图》和附件2《保洁及督查人员划片情况说明》二、保洁标准及要求(一)、保洁项目1、路面(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结合部的清扫保洁;2、垃圾(清扫保洁的垃圾、垃圾容器内的垃圾、零星建筑垃圾、装潢及夜间大排档等摊点产生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3、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除;4、所辖区域内的杂草清除,乱堆乱放清运;5、绿化带内的杂草、乱堆乱放清除及绿化管养、修剪;6、环卫设施、工具外表整洁干净;7、路旁河道、沟渠内无漂浮垃圾;8、收费单位内部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二)、保洁要求1、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每天早上必须在7点前清扫完毕。确保主干道和人行道路面上无垃圾、乱堆乱放、积水等,路面牙石上无积土,绿化带内无垃圾、乱堆乱放、碎石等,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理完毕;2、辖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垃圾必须在早上10点之前清运完毕,确保路面上看不到任何垃圾;3、辖区范围内必须全天候保洁,做到随时有垃圾,随时清理到位,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垃圾、碎砖瓦,沿途路面无泥土、积水等;4、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桶、垃圾池必须做到全天候无垃圾外溢现象,垃圾桶摆放有序并且每周定期清理一次;5、辖区范围内的绿化带内确保没有乱堆乱放、杂物碎石,每季度要对绿化带内杂草至少清除一次;6、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每天必须清运到镇垃圾收集转运站;7、每季度至少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大扫除一次,重点清理杂草、乱堆乱放等现象;8、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厕所每天必须至少清理一次。三、监督与管理1、镇城管环卫中心安排专人对保洁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和管理;2、镇城管环卫中心每月不低于4次不定期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图片、影视资料以及检查记录,每月底进行公布总结一次;3、居委会必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安全制度、考勤制度并报城管环卫中心进行备案;4、居委会自觉接受城管环卫中心监督和指导,对提出的问题要按时进行整改,对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考察、检查、评比活动要服从镇政府调配和安排;5、居委会所聘用的保洁人员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积极负责,居委会必须加强对保洁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后果均由居委会自行承担;6、按照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工作成效;7、居委会必须为保洁人员发放工作服装、工具等,保洁人员必须着服装上岗;四、奖惩措施1、因管理不善,达不到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由镇政府下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连续三次仍然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处罚居委会1000元(从保洁经费中扣除);2、按时支付保洁人员工资、福利等,不得因为人员工资、福利不到位而影响正常保洁,如出现该情况,每一次处罚居委会1000元(从保洁经费中扣除)。3、在检查中,如发现保洁人员不在岗位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保洁人员不着服装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垃圾桶内垃圾外溢,每一处罚款10元;上午8点后,主次干道路面有成片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路牙石上有积土的,每次罚款10元;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每次罚款100元,并立即纠正;路面上有积存污水,每次罚款10元;街道未打扫超过50平方的,每次罚款10元;绿化带内杂草丛生、乱堆乱放的,每次罚款10元;垃圾桶内未按月清洗,每月每桶罚款10元(以上所有罚款从当月保洁经费中扣除)。4、如在区级检查评比中,受到表扬的,每次奖励500元;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300元。在市级检查评比中,受到表让的,每次奖励1000元;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500元,奖金和罚款年终一次性兑现。五、人员及经费保障1、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原环卫工人按照负责路段分别分流到街东和街西居委会,但以前的工资由镇城管环卫中心负责结清,同时现有的环卫保洁工,在同等条件下,居委会应优先留用;2、保洁员工资按原标准执行;现有的劳动保洁工具随保洁员分别带入街东、街西两个居委会,不足部分由两个居委会自行购置,日常养护与维修由居委会负责。所有费用经考核后于次月10日之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