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南府发〔2009〕74号【发布日期】2009-08-25【生效日期】2009-08-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南宁市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4号)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