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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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将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甚至发生人身伤亡,给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损失。为加强梁场设备事故管理,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事故(故障)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积极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第三条设备事故(故障)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部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及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故障),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和处理,并提出考核意见。第四条对设备事故(故障)要实行全面管理。1、设备事故(故障)不论大小及何种原因,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2、要管事故的全过程。包括组织事故(故障)抢修,主持事故(故障)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故障)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故障)的统计分析上报。3、对设备事故(故障)要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规定。包括从事故(故障)隐患着手,定期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事故的统计上报。第五条当发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并归口相应处室具体管理。第六条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处组织、项目领导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第二章生产设备事故及生产设备故障第七条生产设备事故、故障的定义及分级1、生产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2中断者,称为生产设备事故。其分级为:(1)重大事故:①因设备原因造成项目局部停止运行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或公司范围内停产2小时(含2小时)以上的事故。②损失费(直接损失费+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2)一级事故:①因设备原因造成项目局部停止运行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24小时(不含24小时)以下或公司范围内停产1小时以上(含1小时),2小时(不含2小时)以下的事故。②损失费(直接损失费+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在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之间的。(3)二级事故:①因设备原因造成项目局部停止运行8小时(含8小时)以上,12小时(不含12小时)以下或公司范围内停产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1小时(不含1小时)以下的事故。②损失费(直接损失费+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在25万元(含25万元)—50万元之间的。(4)三级事故:①因设备原因造成项目局部停止运行3小时(含3小时)以上,8小时(不含8小时)以下的事故。②(2)损失费(直接损失费+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含10万元)—25万元之间的。(5)四级事故:①因设备原因造成项目局部停止运行1小时(含1小时)以上,3小时(不含3小时)以下的事故。②损失费(直接损失费+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在5万元(含10万元)—10万元之间的。③一天内同一单位重复发生两次四级生产事故就构成了三级生产事故。(6)五级事故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3造成停产时间及损失在四级事故以下的统为五级事故2、生产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调整,造成设备停机,但未构成设备事故者,称为设备故障;停机在2小时(不含2小时)以下且影响面较小(不属于生产设备事故范围的)的,均为生产设备故障。第八条生产设备事故的统计1、事故次数的统计: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事故一次;如果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后开机尚未达到正常生产时,该设备又发生事故,认为是前一次事故的继续,只计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则要累计计算。2、事故时间的统计:一般按事故停机到设备具有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事故设备修复具有恢复生产条件时,应报生产处和设备处;统计事故时间以生产调度记录为准。3、事故损失费:设备事故损失费包括事故修复费和减产损失费⑴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更换与该设备同规格、装备水平相当的现行价格。⑵减产损失费为设备事故影响减少的产量带来的经济损失。⑶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事故修复费+单位产品利润X小时计划产量X事故时间(小时)。⑷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成几个机组)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费用应为被涉及设备减产损失的总和。第九条四级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分析会,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参加,并在处理事故完成后48小时拿出分析报告故完成后24小时拿出分析报告;五级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分析会,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参加,并在处理事;一级、二级、三级事故处理完恢复生产后,72小时内,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分析会,拿出分析报告;重大事故由公司组织分析。第十条设备事故的抢修1、设备发生故障、事故,生产方应及时反馈到相关归口管理专业部门,并分析原因,敲定处理方案,同时全力完成抢修,尽快恢复生产。2、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上报生产处和设备处,生产处总调度室负责通知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4项目领导,由项目部统一组织抢修;3、发生设备事故,如生产方检修部门有困难时,设备部负责协调。4、对由于抢修不利,造成生产损失重大或使事故进一步扩大者,将视同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处理;对在设备事故抢修中,违反或不执行上级指令而影响抢修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视影响程度,予以追究处理。5、对于预防事故或抢修事故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6、事故直接责任者不低于单位负责人的考核,至将考核工资扣完为止。7、对一个月内重复发生一级和二级事故的,单位主管领导降职使用并考核3000元。8、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考核单位2000元至5000元,考核单位领导500-1000元。⑴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⑵对故意拖延时间,不负责任,不积极抢修而造成事故扩大的。⑶对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人的。9、不按规定向公司提交事故报告,每发生一次,考核事故单位500元10、值班调度长对在事故抢救、抢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建议给予奖励。11、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在抢救、抢修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也可以写出报告,供处理讨论时参考。12、因运行方案、操作规程的制定不明确、不确切而造成事故时,应追究方案、规程的起草、审核、批准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分。13、发生四级设备事故自行组织处理;附属单位影响主线生产四级设备事故超出设备处制定运转率时由项目组织分析处理;第三章生产设备事故分析第十一条不同级别的生产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分析的要求1、发生事故后于次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包括自行召开)。2、重大、一级和二级事故由项目主管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分析。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53、三级和四级事故可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分析。4、事故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责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必须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得不到处罚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5、事故处理完毕后48小时之内,事故单位要按《设备事故简报》所列内容详细填写及时上报,其中事故名称、地点、时间、事故责任者姓名、工种、年龄、性别、事故经过、原因、损失和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受伤部位)采取措施均要写清楚。第四章事故的登记、统计与资料存档第十二条对生产设备事故的登记、统计与资料存档的要求1、生产厂综合室建立事故登记统计台帐。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台帐栏目要求,进行登记,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信息。2、设备事故报告由设备处负责存档备查。3、事故次数:以生产中断次数为准,生产中断一次,应算一次事故。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的附件有第十四条本制度需贯彻到项目部全体员工。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备部。原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废止。当生产、设备、技术体系发生较大变化或变更时,本制度要及时修订。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的生产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设备故障和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事故划分及考核规定同时废止。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处。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6设备事故简报事故名称:事故时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事故概况:事故损失(物料损失量或直接经济损失费):事故分析:考核意见:制表主管领导填报日期年月日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7设备事故月报表制表主管领导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事故名称责任单位发生时间损失处理结果(自至)停运时间(小时)经济损失(万元)一重大事故1、2、二一级事故1、2、三二级事故1、2、四三级事故1、2、五四级及以下事故1、2、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碧江制梁场设备事故管理制度8设备事故登记台帐事故名称事故类别事故级别发生班次班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地点责任单位责任者姓名年龄性别岗位(工种)事故经过及原因事故损失及伤亡情况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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