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与质量等级的划分第三章取源部件的安装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第五节物位取源部件第六节分析取源部件第四章仪表盘(箱、操作台)的安装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仪表盘(操作台)型钢底座第三节单独仪表盘(操作台)第四节成排仪表盘(操作台)第五节仪表箱(板)、保温箱、保护箱第五章仪表设备的安装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温度、湿度仪表第三节压力仪表第四节流量仪表第五节物位仪表第六节分析仪表第七节调节阀、执行机构和电磁阀第八节盘装仪表第六章仪表供电设备及供气、供液系统的安装第一节检验数量2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节供电设备第三节供气系统第四节供液系统第七章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支架、汇线槽、桥架制作及安装第三节电线(缆)保护管敷设第四节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和接线第五节电线和补偿导线的敷设第六节仪表盘(箱、操作台)内配线第八章防爆和接地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防爆第三节接地第九章表用管路的敷设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管路敷设第三节仪表盘(箱、操作台)内配管第十章脱脂和防护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脱脂第三节防护第十一章仪表调校第一节检验数量第二节单体调校第三节系统调试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附录一检验工具和仪器附录二仪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附录三仪表安装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附录四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90)建标字第2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TJ308-77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5月17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TJ308—77)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标准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十一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与质量等级的划分、取源部件的安装、仪表盘(箱、操作台)的安装、仪表设备的4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装、仪表供电设备及供气供液系统的安装、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防爆和接地、仪表用管路的敷设、脱脂和防护、仪表调校以及仪表工程质量检验数量和方法等。为了便于施工现场使用,在总结一些部门经验的基础上,本标准的内容采用了以文字叙述与表格相结合的表现形式,这是一种试验模式,是否适宜,尚待进一步总结经验。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中路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并抄送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化学工业部1990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工业和民用建筑的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仪表和民用建筑的仪表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矿用、交通、地质、气象仪表、计算机和其它智能仪表等安装工程。第1.0.3条本标准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3—2002)的规定提出的,作为仪表安装工程施工检验和评定工程质量的统一标准。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与质量等级的划分第2.0.1条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逐级进行。第2.0.2条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分项工程:在厂房、车间、工段、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和厂区内,据仪表的类别和用途以及连接管路、线路所形成的一个独立检测系统、调节系统、联锁报警系统等仪表安装工程;在大、中型民用建筑物内,按楼层或跨间划分区域内的仪表安装工程.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二、分部工程:在厂房、车间、工段、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内或按生产工艺划分的厂区内的全部仪表安装工程;在大、中型民用建筑物内,几个相关的分项工程划分成一个分部工程。三、单位工程:在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厂区、工业建筑物内的全部安装工程(包括仪表、工业管道、电气、空调、通风、给排水、通用机械设备、容器、工业窑炉砌筑等安装工程);在大、中型民用建筑物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第2.0.3条本标准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4条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合格。在规定的检验数量中,全部“主要”检验项目和80%及其以上的“一般”检验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二、优良。在规定的检验数量中,全部“主要”检验项目和全部“一般”检验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注:主要检验项目指被检验项目对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者,如压力式温度计安装中毛细管敷设和温包的安装。第2.0.5条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二、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第2.0.6条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合格。1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和厂区、工业建筑物内仪表安装工程与工业管道、电气、空调、通风、给排水,通用机械设备、容器、工业窑炉砌筑等分部工程一同评定,各项试验记录和施工技术文件齐全,在该单位工程中全部分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2民用建筑物内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组成为一个单位工程,仪表安装工程应与其所含全部分部工程一同评定。在该单位工程中,各项试验记录和施工技术文件齐全,全部分部工程合格,质量综合评分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者,评为合格。二、优良。6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和厂区、工业建筑物内仪表安装工程与工业管道、电气、空调、通风、给排水、通用机械设备,容器、工业窖炉砌筑等分部工程一同评定,各项试验记录和施工技术文件齐全,在该单位工程中全部分部工程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其中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优良),可评为优良。注:主要分部工程是根据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和厂区、工业建筑等的生产性质,在工业管道、电气、空调、通风、给排水、通用机械设备、容器、工业窑炉砌筑等工程中,确定其为主的工程。例如石油、化工厂房为工业管道或容器或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变电站(所、室)为电气工程,独立控制室(操作室)为仪表工程等。2民用建筑物内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组成为一个单位工程,仪表安装工程应与其所含全部分部工程一同评定。在该单位工程中,各项试验记录和施工技术文件齐全,全部分部工程合格,质量综合评分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者,可评为优良。第2.0.7条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合格标准时,必须及时返工,返工后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但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设计部门、法定检测部门共同鉴定合格。当其虽可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但具有永久性缺陷时,不能评为优良。第2.0.8条因设计错误、设备制造质量低劣以及供应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设计规定,致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本标准时,经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共同确认后,该项目可以不参加质量评定。第2.0.9条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应在工程施工完毕(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记录之后进行。第2.0.10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和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经专职质量检验员核定。二、分部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队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经专职质量检验员核定,企业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认定。三、单位工程的质量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认定。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第2.0.11条检验工程质量使用的工具和仪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第2.0.12条质量检验评定应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二和附录三的规定。第三章取源部件的安装第一节检验数量第3.1.1条取源部件安装的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用于高压、负压、高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取源部件,必须全部检验。二、用于中低压、常温等无害介质的取源部件,必须按取源的种类分别抽检30%,并不应少于一个。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第3.2.1条温度取源部件安装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的规定。温度取源部件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表3.2.1工序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安装材质主要符合设计要求核对产品合格证位置主要符合设计要求和gbj50093-2002第2.2.1、2.2.2条的规定观察垂直安装主要管道与取源部件两轴线垂直相交观察,用角尺测量在管道拐弯处安装主要管道与取源部件两轴线相重合观察,用尺测量倾斜安装主要逆介质流向观察加扩大管安装主要符合GBJ50093-2002第2.2.4条的规定观察,对高压、高温等管道应核对探伤记录严密性主要无渗漏核对试漏记录耐压主要符合GBJ50093-2002第八章第六节的规定核对试压记录注:GBJ50093—2002是指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第3.3.1条压力取源部件安装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1的规定。压力取源部件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表3.3.1工序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安装材质主要符合设计要求核对产品合格证位置主要符合设计要求或选择介质流束稳定处核对设计,观察在水平和倾斜管道上取源方位气体介质主要在管道水平中心线以上观察液体介质主要在管道水平中心线以下45°夹角内观察蒸汽介质主要在管道水平中心线以上或以下45°夹角内观察带有灰尘或沉淀物等混浊介质管道上安装垂直主要倾斜向上观察水平主要在管道上方顺介质流向成锐角观察与温度取源孔相邻部位主要在温度取源孔上游观察取源短管端伸入管道或设备内壁主要不应超出内壁施工中观察严密性主要无渗漏核对试漏记录耐压主要符合GBJ50093-2002第八章第六节的规定核对试压记录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第3.4.1条流量取源部件安装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1的规定。流量取源部件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表3.4.1工序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节流材质、规格型号主要符合设计要求核对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9元件安装前检查外观一般光洁、平整观察孔板与环室取压口方向一般“+”“-”一致观察环室内径(D1)主要D≤D1≤1.02D用卡尺测量孔径偏差主要符合设计要求用卡尺测量,核对设计孔板入口及喷嘴出口边缘主要无毛刺、无圆角观察单独钻孔角接取源上、下游取源孔直径(D3)一般相等用尺测量上、下游取源孔轴线与节流元件上、下侧端面距离(L2)主要L2=0.5D3用尺测量取源孔轴线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度一般允许偏差3°用万能角尺测量法兰取源上、下游取源孔轴线与孔板上、下游侧端面距离(L3)主要L3=25.4±0.8mm用卡尺测量上、下游取源孔直径一般相等用尺测量取源孔轴线与工艺管道轴线一般垂直相交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