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博士学位申请新政策学位办2006年12月26日研究生院GRADUATESCHOOL2006年12月26日2学位办1、新政策包括哪些主要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5〕2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关于发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社会评价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的公告》(西交研〔2006〕32号,以下简称《目录》);《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细则》(西交研〔2006〕96号,以下简称《细则》);《2006年12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西交研〔2006〕105号,以下简称《纪要》);《研究生院对实施博士学位申请新政策常见问题的回答》(以下简称《回答》)。2006年12月26日3学位办2、新政策执行时间如何界定?时间点: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地点:学位办;人物:答辩秘书;事件:以答辩秘书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答辩审批为准。说明:与论文送出评审的时间无关,与学院(中心)的批准日期也无关,与答辩举行时间无关。2006年12月26日4学位办3、如何进行盲审学位论文隐名处理?删除申请人及其指导老师的姓名;删除“致谢”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删除所有可能透露申请人及其指导老师信息的其他信息。2006年12月26日5学位办4、申请送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由谁提供?由申请人提供给答辩秘书的材料(1)“博士学位论文”;(2)“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性成果评价表”(3)“博士学位申请书”;(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或“论文成果审核意见”;(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成绩表”;(6)“博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意见表”;(7)“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8)“博士学位论文常规评审人名单(备案)”。2006年12月26日6学位办由导师提供给答辩秘书的材料(1)“博士研究生业务鉴定”;(2)“博士学位论文评语”。由答辩秘书填写的材料(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2)“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核对表”。2006年12月26日7学位办5、审批程序、依据、意见?1)答辩秘书备齐前述12种材料后,先向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申请送审审批。审批依据: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定的送审条件。审批意见:“同意送审”或“不同意送审”。2)答辩秘书再持前述12种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核定送审方式。审批依据:《若干规定》、《目录》、《细则》和《纪要》。审批意见:免盲审,或2份盲审,或5份盲审。2006年12月26日8学位办注意点1)办理“申请送审审批”和“核定送审方式”的人员是“答辩秘书”,而不是“申请人”;2)前述12种材料需要出示两次,既要向分委员会主席出示,也要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出示。2006年12月26日9学位办6、如何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和研究成果公示?组织者:申请人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地点:申请人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地点(一般为面向师生开放的资料室,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等公开场所);时间:自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送审之日起至答辩会议结束。投诉与举报: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有举报箱,负责受理投诉与举报。2006年12月26日10学位办7、如何获知评审意见的返回情况?自提交送审论文到学位办之日起两个月内(1)申请人应从研究生院的网上查阅(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学生信息服务);(2)申请人不得到学位办查询、催促。2006年12月26日11学位办8、何时可以申请答辩?1)5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全部返回,且满足答辩的要求。或2)自提交送审论文到学位办之日起两个月届满时,其他条件满足答辩的要求。2006年12月26日12学位办9、申请答辩审批时,若存在未返回的双盲评审意见怎么办?在答辩会议举行前3天,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通知学位办会议的地点和时间。学位办将根据未返回“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的份数指派相同数量的专家参加答辩会,并填写相关记录。2006年12月26日13学位办10、如何处理答辩审批后返回的双盲评审意见?对于答辩审批后返回的双盲评审意见,不论是“同意答辩”,还是“不同意答辩”,此前的“批准答辩”或已经举行的“答辩会议”均有效。处理方式为:(1)在答辩会议之前返回,则直接提交答辩委员会,供讨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时参考;(2)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之前返回,则提交分委员会会议,供讨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时参考;(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之前返回,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供讨论是否批准授予学位时参考;(4)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之后返回,则视为无效。2006年12月26日14学位办11、答辩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由谁提供?由申请人提供给答辩秘书的材料“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秘书填写的材料(1)“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汇总表”;(2)“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核对表”。“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2006年12月26日15学位办12、审批程序、依据、意见?1)所有评审人的总体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答辩秘书持前述4种材料向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申请答辩审批。审批依据: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定的答辩条件,或《若干规定》。审批意见:“同意答辩”或“不同意答辩”。不必再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答辩审批!2006年12月26日16学位办2)其它情况下(1)答辩秘书持前述4种材料先向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申请答辩审批。审批依据: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定的答辩条件,或《若干规定》、《细则》和《纪要》。审批意见:“同意答辩”或“不同意答辩”。(2)批准“同意答辩”后,再持前述4种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答辩审批。审批依据:《若干规定》、《细则》和《纪要》。审批意见:“同意答辩”或“不同意答辩”。2006年12月26日17学位办注意点1)办理“申请答辩审批”的人是“答辩秘书”,而不是“申请人”;2)前述4种材料需要出示两次,既要向分委员会主席出示,也要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出示。2006年12月26日18学位办13、《纪要》对《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做了补充规定1)对适用《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的申请人,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首先组织专家组对论文成果进行审核。2)专家组由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人员(导师除外)组成。3)论文成果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申请人在参与国家973项目、863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过程中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2)申请人独立完成的具有创新性的重大工程实践、重大社会实践或发明设计等;或(3)不宜公开发表的重大研究成果。2006年12月26日19学位办4)专家组审核后应出具书面的“论文成果审核意见”。5)“论文成果审核意见”的作用(1)分委员会主席审批送审的依据之一;(2)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依据之一;(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的依据之一。2006年12月26日20学位办14、名词解释1)“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期刊”和“国际知名学术刊物”《目录》规定,采取预先公布期刊目录和事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1)期刊目录按学科门类分列,分为:理学与工学门类、经济学与管理学门类、医学门类、人文社科门类(包括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5个学科门类)。(2)事后认定程序: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签字,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再由学位办聘请专家评估论证确定,获得认定的期刊将被添加进期刊目录。2)“高水平国际会议”《目录》规定,以预先公布的会议名录为准。根据学科发展和具体实施情况,研究生院将在适当时候进行调整更新。3)“国际期刊”《目录》规定,是指出版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外、有ISSN编码、且可以检索到的正式出版物。2006年12月26日学位办212006年12月26日22学位办4)“全英文期刊”和“英文期刊”应该是一回事,有ISSN编码,可以检索到,不限制主办者和出版地,但不可以是“中英文混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集。5)“英文文章”可以在“英文期刊”、“中英文混刊”、“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5、评审与答辩专家酬金的领取办法依据《研究生培养经费下拨学院办法》(西交研[2006]90号)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专家酬金统一下拨学院管理,由研究生本人到校财务处代为领取。在提交盲审论文时,由研究生本人将盲审专家的酬金按200元/份交学位办代为支付给评审人。其他专家的酬金,由研究生本人或委托答辩秘书支付给专家本人。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答辩专家酬金领取单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答辩专家酬金领取单2006年12月26日学位办232006年12月26日24学位办祝各位老师新年快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