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病人与手术室病房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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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编写牟建华审核牟建华批准李红兵急诊病人与手术室病房交接制度一、凡急诊一般病人需住院进行治疗时,应由急诊护士协助家属办理住院手续后再转运病人;凡急诊危重病人需入ICU、手术室或相关病房治疗时,均需由急诊主治医师确定后方可转运。二、凡急诊危重病人应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医护人员要电话通知电梯及ICU、手术室或相关病房,并携带抢救设备及药品,共同转运。三、凡经急诊科转至ICU、手术室或相关病房的病人,无论是一般病人还是危重病人,到达相关科室后急诊医生及护士均应与科室值班的医护详细交接如下内容:来诊原因、时间、病情、目前诊断、相关用药及处置、各种辅助检查结果、各种导管及病人安全等。四、交接完毕后,双方立即在急诊病人转运交接本上签名并注明时间后急诊医护方可离开。五、急诊“三无”病人需住院治疗应由医师通知总值班,由急诊护士协助办理住院手续,手续健全后再转运病人。文件名称:急诊病人与手术室病房交接制度文件编号:YB-A1-005页码/页数:1/1主管部门:急诊科修订年限:必要时文件类别:制度适用范围:全院发行日期:已修订次数:次最近修订日期:版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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