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指的危险化学药品,系学校化学实验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剂、毒害品和腐蚀品等。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院长、校长、法人副组长:党委书记、副校长成员:职责: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有效地处理出现的危化品安全事故。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安全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二、防范措施1、保管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室或专用柜(橱)内,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灭火防晒等安全设施,专人专管,落实职责。2、使用危险化学药品按当日限量等有关要求,填写领物单,按程序审批,专人领取。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的原则。3、组织管理人员(包括师生)宣传教育培训有关危险药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包括自救、报警、防范、撤离等,同时备足备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和物资,以防万一。4、学校分管领导和执行人要定期检查药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应急措施1、危险化学药品一旦发生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时统计药品的数量、名称和价值等书面报学校校长,学校将根据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质酌情处理,并如实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在实验操作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疏散师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时间送受伤师生校医务室或市级医院救治,及时报119、120等有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报学校校长。四、其他事故发生后,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查明原因,计算损失,落实职责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学校校长。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