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制度的演进与创新答辩人:唐晓伟导师:刘学敏教授专业:区域经济学2004年5月25日论文结构1绪论2城市化进程中制度创新的重要性3我国城市设置模式的优化和创新4户籍制度的完善与创新5教育制度的优化与创新6结论1.1研究对象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制度演进问题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问题1.1研究意义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中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我国经济发展已开始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世界经济一体化,资金、技术、劳动力、信息等能在世界更自由流动,而制度却很难转移。制度有效供给缺乏是制约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1.2城市化进程中关于制度创新的研究进展国内外的研究仅局限于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制度、宅基地转让制度、城市观念等对城市化的影响上。论述分散,没对影响城市化的制度安排进行概括,未形成影响城市化制度的合理框架。极少能对城市设置制度、教育制度进行详细阐述,虽对户籍制度论述很多,但深入不够。1.3论文技术路线论文研究内容国内外研究进展制度的分类选题意义制度体系具体制度安排城市化制度体系制度变迁户籍制度城市设置模式教育制度国家文件的收集和整理现有制度的创新性建议制度定义制度功能2.1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制度特征城市化进程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城市化发展增速明显受到国家政策影响城市化进程明显受到市场经济制度影响国家政策影响资本投向,进而影响城市化进程2.2.1制度的内涵与外延制度定义:科斯认为制度一系列产权安排和调整的规则或“组织形式”;诺斯认为制度是为人类设计的、构造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束。制度分类:“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基础性制度安排和第二级制度安排一般条款和具体条款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2.2.2制度的功能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激励和约束,通过激励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服务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人的预见性明确界定产权来塑造发展的动力影响市场运作、决定市场配置的效率2.2.3制度的变迁由于生产力变动、制度供给者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等原因决定了制度不可能完美无缺制度是有生命周期的,每一种制度均有一个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过程制度创新取决于创新主体对预期创新收益与创新成本的比较,制度创新导致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是制度外在利润的存在以及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制度的绩效时间toT制度绩效的生命周期和递减规律2.2.3制度的变迁激进式制度变迁和渐进式制度变迁诱导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依赖2.3合理的制度安排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制度安排通过限定个体的选择集合影响个体的城市化行为,进而影响城市化进程制度安排通过影响交易成本制约着城市化的成本合理的制度安排作为一种激励机制通过影响资源配置,制约着城市化的进程一定的制度安排会改变城市化的环境,从城市化的外围影响着城市化的进程制度安排直接制度安排间接制度安排制度环境城市化制度体系框架2.4城市化进程中的制度体系直接制度安排城市设置模式城市发展政策市镇设置制度城市等级制度城市辖区制度直辖市制度间接制度安排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城建投融资制度教育政策产业政策各种非正式制度小农思想落业归根2.4城市化进程中的制度体系3.1整县改市模式优化与创新整县改市模式有利因素分析:克服“切块设市”模式产生的城乡分割矛盾,有利于城乡统一规划、促进城乡结合和城乡经济的一体化发展。牵动面窄,区划变动少,有利于精简机构,节约开支。提高地方知名度,加速外向型经济发展。整县改市模式不利因素分析:耕地流失,农业基础不稳定。产生“虚假城市化”现象。混淆“政治”城市化和“经济”城市化。3.1整县改市模式优化与创新整县改市模式改革趋向:控制设市数量,从严掌握设市标准,慎重推行“整县改市”模式加强动态监控,建立“整县改市”模式,实施效应评估机制3.2镇改市模式优化与创新镇改市模式产生背景:东部沿海地区一些镇的规模已远远超出了一些中西部县级市的规模。镇改市模式适用条件:县域经济中存在双中心或者三中心镇改市模式创新方向:选择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进行试点,研究总结教训,制定相关的法规文件解决宪法中我国市管县体制、国外建制市政治上无等级制度之间的矛盾从严制定和规范镇改市的审批制度,避免新一轮“设市热”3.3市管县体制的优化与创新市管县体制的历史演进市管县体制有利因素分析:改变了市县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并解决了城乡分割、条条分割、块块分割问题。市管县体制不利因素分析:市管县体制所构成的区域在本质上是一种城市行政区而非城市经济区。市管县体制实施以后,市县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势力较弱的地区。3.3市管县体制的优化与创新市管县体制改革方向:市管县体制的解除是一个渐进过程,因此要合理划分市与所辖县的事权与财权,积极培育城市中心市场一方面探索要对这种体制进行优化,一方面探索取消市管县体制的新路子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从严掌握审批标准,防止“小马拉大车”4.1户籍制度的演变轨迹户籍制度逐步建立阶段户籍制度的限制功能超长强化阶段户籍制度逐步改革,功能逐步回归正常阶段4.2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式户籍制度的最终目标:迁徙自由,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和人口信息统计功能,彻底废除户籍制度的“等级”功能。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式:分步骤的梯度化户籍制度改革分步骤:先保留户籍制度,淡化附加功能,然后取消户籍制度梯度化:先放开县城以下建制镇户籍,然后放开中小城市户籍,最后放开大城市户籍4.3户籍制度创新的几点具体建议关于“有合法固定住所”关于“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未来人口迁移和落户5.1教育与城市化的相关性分析国际城市化与教育的相关性分析我们所选的相关教育指标为高校入学率、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25-64岁人均受教育年限和15岁以上成人识字率,考察的国家既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如OECD,又包括一些中低等收入国家。(0.523~0.694)5.1教育与城市化的相关性分析中国城市化与教育的相关性分析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人均教育经费和15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0.7724~0.9486)5.1教育与城市化的相关性分析农村转移劳动力文化教育程度分布单位:%5.2中国城镇化对教育的需求中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合理比值范围1.4~2.5,我国只有0.65左右。2001年中国工业化水平为44.4%,而城镇化水平为37.66%,远远低于同等收入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国家,经济结构不能随着收入增长而顺利转型,随着小康社会国家战略目标的确立和改革的推进,我国城镇化将经历一个快速提升的过程。5.2中国城镇化对教育的需求我国2001年三大产业比重为15.23:51.25:33.62,但是相应投入劳动力之比为100:44.6:55.4,可见,第一产业中劳动力比重与其在GDP中所占比重不很协调,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任务相当繁重。陆学艺预计,到20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推到55%左右,相应地,到2020年将有约2.2~2.3亿人口要从农村转移到城镇,这将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转移过程。5.2中国城镇化对教育的需求从城镇和农村的差距看,城镇人力资本积累目前基本上处于中高等教育阶段,农村处于普及初中和小学教育阶段三次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受教育年限看,2000年第一产业为6.79年,仅相当于初中一年级文化程度,第二产业为9.44年,相当于初中毕业和高中一年级入学的水平,第三产业为10.79年,平均为高中二年级文化程度。5.2中国城镇化对教育的需求5.3.1政府职能定位政府的作用应表现为解决市场失灵和促进社会公平两个基本方面。实现“政校分开”,政府成为秩序的提供者和行为的监管者,逐渐撤出学校的内部管理。建立公共决策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众听证制度以及问责制度,建立弹性化运行机制,保证各主体之间的均衡和互相制约。5.3.2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全国义务教育经费中,乡镇财政负担高达78%,中央财政仅负担2%,分税制使得近年来财政重心上移,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更加弱化。发达地区的地方财力本来大大高于落后地区,而在中央得到的补助资金却很多,同时多元化投资体制不健全。5.3.2公共教育财政体制教育的定价或消费主要由政府控制,而不是由市场供求决定,义务教育由政府承担责任,非义务教育除承担一部分经费外,还应该建立助学机制。义务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由县政府负责,对其无力承担的缺口,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规定地方、省、中央三级政府分担的比例。5.3.2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征收社会公益税用于教育,实行相关减免税优惠,促进企业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增加国债中用于教育支出的分额。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减少金融机构在助学贷款中的风险与成本。完善教育经费多元筹资体制,条件允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教育融资,如担保、租赁、保险、教育基金以及教育彩票等。5.3.3教育的微观主体——学校转制后的1000多所公立中小学大多数产权主体不清晰,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转制后的200多所二级学院法人地位得不到认可,所有权与管理权没有分离。法律对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机制规定的比较笼统,法人治理结构滞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没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政策环境5.3.3教育的微观主体——学校建立真正的学分转化和学分银行制度解决教育资源相对分割,转换机制不灵活、不完善法律上保证公办与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5.3.4特殊人群的教育城镇化中流动人口的教育2001年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约1900万,其中120万~150万城镇农民工失业者,建立和完善各类教育和培训制度刻不容缓。国家层面上应当有一个协调、规划、领导和指导机构,进行中长期的宏观规划与管理。实施“农村转移人口教育培训工程”贯彻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原则5.3.4特殊人群的教育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全国大约有1.2亿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个别沿海大城市新生入学中外来人口子女与户籍学龄人口的入学比例已达到1:3左右。就北京地区,进京二三百万农民工,约带来10万多流动儿童。流动儿童被排斥在公办学校教育之外,处于三不管状态,农民工学校无合法地位,学生语音不齐,流动性大。5.3.4特殊人群的教育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不应该推向市场,要按照机会均等、公民权利平等的原则进行政策清理、制度创新凡进行暂住登记、有合法职业和住所的进城民工,流入地政府应该为其子女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纳入义务教育统计之中先解决流动儿童有学上的问题,后解决教学质量提高的问题公办、民办两条腿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谢谢各位老师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