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用三十余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百余年的历程,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成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分不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坚持改革开放;既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这套制度同时借鉴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我们在航空航天事业上的成功,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面前,我们展现出去紧急应变能力、动员能力和众志成城的集体意志,无不是在这一科学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所取得的。在吸取了苏联经济改革失败的教训后,我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既解决了单一的和过分超前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模式不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问题,也解决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问题。在经济体制方面,我们创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和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优势。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但是,只要我们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就一定能够将我们的优势继续发扬,不断修正错误,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充分地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