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编号:2010--项目编号:2010--密级:越秀区创新型科技企业建设任务书企业名称: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主管(或推荐)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广州市越秀区科学技术局制2一、任务书签订各方意见广州市越秀区科学技术局(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建设承担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建设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盖章)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帐户名:帐号:开户银行:年月日主管(或推荐)单位(丙方):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3二、基本信息表建设单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联系人手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建设负责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性别电话移动电话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学历学位学位授予国家(或地区)职务职称电子邮箱建设组主要成员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分工所在单位(简称)签名(负责人)4三、经费预算(单位:万元)总投入经费:万元经费投入时间合计资金来源区科技局市科技局省科技厅国家科技部自有资金其它已投入经费新增经费2010至年新增经费支出预算新增经费区科技局经费支出科目经费额用途说明经费额用途说明一、研发能力建设1、购置仪器设备2、改善科研及中试条件二、创新人才团队建设1、人才引进2、人才培训3、人才奖励三、创新管理体系建设1、创新战略和管理体系2、专利申请维护3、技术标准设计4、产学研合作四、项目管理费五、其它费用(注明具体事项)合计5四、主要建设内容(扼要说明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研发能力建设、企业创新人才团队的建设、企业创新管理体系建设等以及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主要难点和创新点等)6五、主要考核指标项目成果提供形式按越秀区创新型科技企业建设任务书指标要求完成企业试点建设验收1、创新投入指标:2、创新产出指标:3、创新载体建设指标:4、其他应考核的指标(企业在同行业中所处位置、配套建设经费安排等):7六、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经费单位:万元)时间进度主要工作内容自筹资金到位数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合计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8七、共同条款第一条本《任务书》是为保证越秀区创新型科技企业建设顺利实施完成而制订,作为建设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和建设完成后验收的基本依据,任何一方应严格履行。第二条甲方应:1.按《任务书》规定核拨经费。2.甲方对越秀区创新型科技企业的建设进行管理和跟踪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建设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3.在收到乙方结题验收书面申请后按《任务书》组织验收,签发《越秀区创新型科技企业建设验收证书》。第三条乙方应:1.乙方需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建设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甲方。2.乙方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账管理,按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合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硬件”(如:购置仪器、设备等)和“软件”(如:人才培训、技术引进、制度建设等)。经费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甲方适时对经费进行审计和监督。3.建设期完成后,在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越秀区创新型科技企业建设验收申请书》。第四条丙方应:1.协助甲方对建设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提供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客观真实性负责。2.负责监管乙方严格履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3.加强对乙方的财务监管,负责监管乙方对甲方拨付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管理和乙方自筹资金按时到位及其它配套条件的落实。第五条乙方在建设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任务目标、进度、负责人或经费开支内容等事项,或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任务内容调整或延期时间及其理由的申请,由甲方审核批准后进行相应的变更。否则其后果由自行变更的一方负责。第六条乙方因某种原因(如技术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项目所依托的技术、资金、设备仪器或人力条件不能落实,原定技术方案及路线不合理等)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建设实施计划无法执行,须终止任务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签署意见,由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并视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有拨付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终止的申请,甲方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的情况,有权终止任务的实施。第七条《任务书》各方有管理、保护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根据建设实施具体情况,经协商订立如下附加条款:1.甲方将分两次向乙方拨付资金。在本任务书生效后首次拨付70%资金;第二次拨付在本项目验收后进行,验收合格的,全额拨付资金余额;验收基本合格的,拨付资金余额的60%;验收不合格的,停拨资金余额。2.第九条本《任务书》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本《任务书》签订各方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受机构、人事变动而影响。说明:本《任务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的空白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