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学证明查验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安保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二、基本要求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区教育局请示。三、基本内容(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卫生保健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安保处批准。(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安保处申请复课。2.安保处查验医院证明,保健医生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安保处申请复课。4.安保处会同保健医生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2.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3.学生持XX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安保处申请复课。4.安保处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XX市XX区XX学校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