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泰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1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以竞拍受让方式取得位于石狮市中心城区—宝岛中路南侧编号为2010-27-01地块的68488m2建设用地,根据政府用地规划要求,该地块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该地块拟用于SOHO、住宅和商业建设,拟建设成现代化商业、居住、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小区。石狮泰禾广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石狮市宝岛中路南侧,其用地范围为北至宝岛中路,东隔24m规划路至中骏天誉地块(拟建)和长福片区改造安置区A地块(在建),南至市府南路,西隔18m规划路至长福社区商住楼,项目基地呈矩形,东西窄、南北长;根据狮规认[2013]58号确认的建设指标,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68488m2,总建筑占地37668.34m2,拟建有1栋7层商业建筑、4栋38层住宅楼、4栋17~20层商务办公、若干栋2~3层商业裙房和两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448183.14m2(其中计容面积为308195.55m2,不计容面积为139987.59m2);容积率:4.50,建筑密度55.0%,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084辆(全部为地下),总住户数576户。本项目总投资31亿元,总工程预计2015年8月完工。1.2项目工程概况1.2.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点、内容及性质(1)项目名称:石狮泰禾广场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4)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8488m2,总建筑面积为448183.14m2(其中计容面积为308195.55m2,不计容面积为139987.59m2)(5)建设地点:石狮市宝岛中路南侧(6)总投资:人民币31亿元1.2.2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68488m2,总建筑占地37668.34m2,拟建有1栋7层商业建筑、4栋38层住宅楼、4栋17~20层商务办公、若干栋2~3层商业裙房和两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448183.14m2(其中计容面积为308195.55m2,不计容面积为2139987.59m2);容积率:4.50,建筑密度55.0%,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084辆(全部为地下),总住户数576户,由SOHO、住宅和商业组成。项目主要根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指标单位备注总用地面积68488.0m2总建筑占地面积37668.34m2总建筑面积448183.1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369.1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08195.55m2其中住宅建筑100382.0m2商业建筑115436.07m2办公建筑91861.33m2社区用房220.39m2开闭站182.42m2消防控制室71.34m2人防出口42.0m2不计容建筑面积5173.59m2其中商业街消防通道3296.45m2物业管理用房1086.0m2架空层791.14m2地下建筑面积134814.0m2其中机动车车库75099.2m2摩托车库7095.0m2商业35678.7m2人防地下室13356.1m2平时为汽车/摩托车库设备用房3585.0m2居住总人口1843人3.2人/户总户数576户容积率4.50建筑高度120.50m建筑层数其中地上2~38层地下2~3层建筑密度55.0%停车数量其中机动车2084辆住宅:0.5辆/户(<90m2)1.0辆/户(120~140m2)1.5辆/户(>140m2)商业:50辆/万m2办公:50辆/万m2其中地上0辆地下2084辆摩托车5730辆3其中地上1000辆地下4730辆绿化率15.00%1.2.3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地块目前均已拆迁完毕,场地已平整,场地周边已砌起围墙,正在铺设场地内的冲洗台、沉淀池及管道,施工营地也已搭建完毕。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预计于2015年8月完工。1.2.4施工方案(一)主要材料及运输条件本项目用到的主要原材料主要为水泥、钢材、木材和石料等常规建筑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汽油、柴油等外购材料均由市场供应采购。项目区域内砂、石材料产品丰富,质地优良,均可直接用于工程,以汽车方式直接运输进场,且运距多在10km以内。(二)土石方平衡本项目所在地块地势较平缓,经建设单位初步测算,项目的建筑垃圾约1.72×104m3,基桩泥浆(干)约0.15×104m3,工程总挖方70.0×104m3,填方1.75×104m3,弃方68.25×104m3,根据现场勘察和建设单位介绍,除小部分挖方(1.75万方)回填利用于本工程外,大部分(70.12万方)为弃土,全部拟运至石湖码头6#泊位填海使用,不设永久弃渣场。(三)临时用地(1)临时堆土场(1500m2):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多余土石方绝大部分用土方车运至石湖码头6#泊位填海使用,较少表土层(约1.75万方)堆放在项目地块内(详见图1-4)。(2)原料堆场(1500m2):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原料均堆放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东侧中部地带,为简易棚房,占地面积约1500m2,一般是用完再运,现场不会堆放太多原料。(3)施工营地(1000m2):本工程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虽约有100人,但由于工程施工范围在市区内,除了少数基桩施工队在施工营地安置外,大部分民工散租在市区各社区内。根据现场勘察,项目施工营地布置在项目南侧紧邻市府南路地带,为简易棚房,配有简易化粪池,占地面积约1000m2。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预处4理后,通过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宝岛中路及子芳路市政主干污水管,最后排入石狮市中心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拟交由社区的环卫部门外运处理。(4)施工场地(2000m2):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场,该场地布置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详见图1-4,占地面积约2000m2,并且为了减少施工粉尘对周边社区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件。(四)施工设备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静压桩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振捣棒、塔吊、钻孔灌桩设备及各类装载车。主要垂直运输机械为双笼施工电梯以及其他施工中常用的小型施工机械。(五)主要施工工序规划定位→放线→平整场地→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竣工→运营(六)施工人员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100人,大多数为外地民工。1.3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3.1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用地由宝岛中路、规划路和市府南路围合而成,总建筑占地面积6.84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82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办公、商业、餐饮、休闲、购物及配套公建设施等,是一个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低层商业楼布置在西北部,与西侧低建筑的长福社区2、长福商住楼及北侧低建筑的职工活动中心、体育馆、文化馆顺接,连成一片;项目高层住宅区布置在东南侧,与东侧高层的中骏天誉(拟建)和长福社区改造安置A区(在建)顺接;高层办公楼布置在东北部及西南部,与东侧的中骏天誉(拟建)和长福社区改造安置B区及C区(在建)顺接,也连成一片,这不仅空间结构上一致,打造了一个极佳的视觉效果,还提高了整个项目区商业价值和繁华景象,形成新的居住、商业集中心区,符合石狮市城市中心主城区规划。总之从本项目的建筑功能布局、和绿化景观设计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充分考虑了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总平布局上能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在保证配电房、清洁楼等公建设施与区内居住、办公等功能建筑间距等符合设计和环境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5角度上看,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1.3.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无别墅建设,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故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建筑容积率4.50,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1.3.3选址合理性分析(一)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项目位于石狮市市中心内,根据《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及项目设计方案(狮规认[2013]58号)和土地成交确认书(详见后附件四和附件五),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符合该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土地利用的要求。(二)环境功能区划适应性(1)水环境项目开发后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使生活污水得到有序收集和集中处理,且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石狮市中心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南低渠(塘头沟)排入泉州湾,不会降低该纳污水域环境功能等级,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无大型污染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废气影响轻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3)声环境虽然项目周围无工业噪声源,但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施工点较多,再加上交通较混乱,现状噪声大部分超标,然而随着区域改造、开发完成,项目区域声环境将得到大力改善,基本可以达到声区划功能要求。(三)周边环境相容性湖滨街道是石狮市行政、文化、休闲、商住、工贸中心,属石狮市城市主城区,项目建成后与拟建的中骏天誉、在建的长福片区改造安置区、已建的富贵天娇、宝岛花园、翠湖明珠别墅区、体育文化中心、龟湖公园等连成一片,将成为石狮市城市新的商业、居住、休闲中心圈。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评价认为本建设项目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较好。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概况62.1项目环境质量现状2.1.1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施工点较多,再加上交通较混乱,现状噪声大部分超标,但随着区域改造、开发完成,项目区域声环境将得到大力改善,基本可以达到声区划功能要求。2.1.2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资料表明,项目所在地PM10、SO2和NO2日均浓度或小时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2.1.3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引用资料表明,塘头沟W1(污水厂排污口上游)断面除NH3-N超标外(超标倍数0.45),其他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但也接近标准值,表明该河段受到一定污染,主要来自河流两岸农业污染源;塘头沟W2(污水厂排污口下游)断面仅pH、DO达标,高锰酸盐指数、BOD5、NH3-N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NH3-N超标程度最大,超标倍数为0.75,表明污水厂排污口下游河段污染更为严重,与污水厂尾水排放有一定关系。总体上说,塘头沟水质现状较差,为劣V类水体,主要受上游农业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及污水厂尾水排放导致。根据泉州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7月15日发布的《2011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1年,泉州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为77.8%,与2010年持平,高于全省54.8%的平均水平。9个功能区水质监测站位中,泉州湾晋江口、泉州湾洛阳江口站位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两个远岸点水质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2.2项目环境评价范围(1)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小区排污口-市政污水管网-石狮市中心区城市污水处理厂。(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小区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延200m以内的区域。3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7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1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大,所有敏感点昼夜噪声均超标,尤其是对邻近的长福社区2、长福商住楼和凤凰医院声环境的影响明显(由于长福片区改造安置区、中骏天誉与本项目建设同期或稍前,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并未入驻,因此,项目施工噪声实际上对它们没有影响),因此,施工单位严禁夜间施工,并应尽可能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3.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扬尘污染对周边周围环境尤其对临近敏感目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要求弃渣、原材料堆场和建筑垃圾贮存场所应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目标,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扬尘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在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避让措施和扬尘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1.3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大部分回用,可避免施工废水流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