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总经理(总监)以下全体员工。三、考勤:(一)考勤时间:1、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二)工作制度:1、公司除总经理(总监以上岗位)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2、下班后需保持桌面、地面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务必关闭电脑。3、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4、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5、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等。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1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含)以内离岗;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年假、调休等。6、加班(除销售部门外):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四、请假管理:(一)请假流程:0.5天以下(含0.5天),需部门经理批准;1天(含一天),需经部门经理,业务线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需经部门经理,业务线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审批级别: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休假2天(含),需经业务线负责人批准,经总经理批准。(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5、《请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6、除销售部门外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三)出差: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四)加班(除销售部门外):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2、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五)考勤扣款标准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1)迟到、早退行为: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3次不计迟到,3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20元/次,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20元/次。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2)旷工: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当天的两倍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2、病假(除销售部门外):(1)病假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3)0.5至1个工作日的病假,可以即时通讯方式(电话,短信,口信)等方式向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告假,事后即刻补办请假手续;3、事假: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4、未打卡: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六)固定休假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年假、调休。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3、调休(除销售部门外):加班可以选择调休。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工作服制度管理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社会形象,全体员工应按规定着装并保持着装整洁得体。一、适用范围:1、本公司经理以下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执行;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两种。二、工作服发放及回收:1、员工通过审核后,按季节选择发放新工作服,若因库存空缺,可暂行发放旧工作服(免费使用),待增补库存后,再以旧换新。2、所有工作服,发放给员工使用,收取押金220元,并设以下规定。a、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半年以上,归还工作服押金。b、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未满半年,辞职时,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3、员工对个人领用之服装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不足一年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并于领用当月工资中扣除。三、工作服穿着规定: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2、公司组织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并保持整齐着装。四、其它事项:1、员工可依据季节温度变化,自动进行工作服换季穿着事项。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工作服样式进行更改,或借给非本公司人穿着。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着装的规定,合理得体的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进入工作场地。员工要求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以上制度。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三、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四、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此之外,公司一些严禁的条例如下比如,上班时间玩游戏,淘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首次扣除工资的10%作为处罚,二次发现扣除工资的100%作为处罚,第三次发现予以劝退!此规定罚款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