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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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狭义刑法是指(B)A.单行刑法B.刑法典C.附属刑法D.实质刑法2.概括地说,我国刑法的任务是(C)A.惩罚犯罪B.打击敌人C.保护法益D.保护人民3.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C)A.三权分立学说B.心理强制学说C.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D.自然法思想4.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A)A.属于自然人犯罪B.属于单位犯罪C.自然人和单位成立共犯D.适用双罚制根据该特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单位实施犯罪的,按个人犯罪处理。(2)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处理。(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按个人犯罪处理。(4)刑法393条,单位行贿后利益由个人私分的,按个人犯罪处理。(5)涉嫌犯罪的单位在审判之前或过程中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不复存在的,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D)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减轻处罚C.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任何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一定不是既遂的结果),应当减轻处罚。6.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D)A.减轻处罚B.免除处罚C.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D.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7.属丁处断的一罪的是(B)A.继续犯B.连续犯C.想象竞合犯D.结果加重犯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惯犯、结合犯;处断的一罪(数行为处断为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8.在我国刑法中,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的是(C)A.拘留B.罚金C.管制D.劳动教养9.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驱逐出境是(D)A.强迫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B.请求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C.强迫犯罪人离开中国国(边)境D.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l0.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人(D)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B.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C.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D.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及其所知道的他人罪行的行为11.我国刑法规定的叛逃罪的主体是(D)A.一般主体B.国家工作人员C.司法工作人员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1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劫持航空器罪的行为对象是(B)A.航空器B.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的航空器C.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D.我国的航空器《刑法》第121条,在我国航空器包括民用和军用等,但在国际公约中,仅指民用航空器。13.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C)【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A.所有的假药B.假的人用药和兽药C.用于人体的假药和非药品D.假的人用药、兽药和农药14.我国刑法规定的虚假破产罪的主体是(A)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四款A.公司和企业B.一般主体C.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D.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1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观方面是(C)A.故意B.故意,且具有谋利的目的C.故意,且具有出卖的目的D.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16.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A)A.盗窃罪B.诈骗罪C.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D.票据诈骗罪1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是(C)第二百七十六条A.故意式B.故意,且具有破坏生产的目的C.故意,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D.故意,且具有报复的目的18.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观方面是(A)第三百六十三条A.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B.故意,不需要特定目的C.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D.故意,且具有贩卖的目的1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B)第三百八十二条A.国家财产B.公共财物C.国家和集体的财物D.本单位的财物2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A)第三百九十五条A.国家工作人员B.一般主体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ABE)A.罪刑法定原则B.适用刑法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D.主客观相一致原则E.罪刑相适应原则22.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构成的犯罪包括(ABD)A.抢劫罪B.放火罪C.决水罪D.贩卖毒品罪E.背叛国家罪23.根据我国刑法,成立犯罪集团的条件包括(CDE)A.事前通谋B.具有分工C.人数较多D.较为固定E.目的明确2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减刑适用的对象包括()A.被判处拘役的罪犯B.被判处管制的罪犯C.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D.被单独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E.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注意不包括:死刑)25.窝藏、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BDE)A.犯罪主体不同B.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C.犯罪的方法、手段不同D.行为对象不同E.罪过形式不同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窝藏、包庇罪为一般主体;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2)窝藏、包庇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3)窝藏、包庇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4)窝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未决犯指还没有经法院判决定罪的人犯,关押在看守所内。与已决犯相对。)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26.罪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27.自救行为:指法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依靠国家机关不可能或明显难以恢复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法益的行为。28.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29.集资诈骗罪:一般主体(单位或个人)主观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复杂客体同时侵犯投资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四、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30.甲盗窃手枪并非法持有1个月后,因与乙发生纠纷而用该手枪杀死乙。在本案中,由于盗窃枪支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之间有吸收关系,盗窃枪支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因此甲只成立故意杀人罪。(×)理由:此案中,非法持有枪支罪被盗窃枪支罪所吸收,构成盗窃枪支罪;而甲并不是为杀人而盗窃手枪所以不属于牵连关系,因此甲成立盗窃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31.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一人所犯的数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时,不论是适用“先并后减”还是适用“先减后并”的方法进行并罚,对该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都不会超过20年。(×)理由:“先并后减”或“先减后并”是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期间发现有漏罪或再犯新罪时适用,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而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被判处有其徒刑,实行数罪并罪时最高刑期不超过20年,3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理由: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33.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理由:为抢劫财物,对反抗中的被害人伤害致死,其目的是为了制止反抗,抢劫财物。并非抢得财物后杀人灭口,因此,只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4.法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答:应采用如下原则处理:(1)一个行为同时符合相异法律之间的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应严格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论处。(2)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同一法律的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规定的犯罪构成时,应依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分别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应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论处;在特殊情况下,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即按照行为所触犯的法条中法定刑最重的法条定罪量刑。35.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答:(1)前提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执行刑期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具体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假释。(3)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提前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人。这是适用假释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4)消极条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36.职务侵占罪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答: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具有一定职务的人员;(2)犯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的所有权;(4)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是,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六、论述题(本大题14分)37.试述必要的共同犯罪及其种类,并举例说明。答: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必须二人以上才能构成的犯罪。主要特点是以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不可能由一人单独实施。在刑法中,必要的共同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1)聚众性的共同犯罪。是指以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聚合行为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共同犯罪。例如,第317条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与聚众持械劫狱罪,即属此种情况。(并非刑法条文或者罪名中含有“聚众”二字或者多人参与的犯罪,都是必要的共同犯罪。例如,刑法第291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第358条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只限于组织者,因此,都不一定是共同犯罪。)(2)犯罪集团或者有组织的共同犯罪。这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具有特定组织形式的犯罪。其中又有两种情形:一是一般的集团犯罪,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邪教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组织等专门犯罪集团。当然也有个别必要的共同犯罪,不能归入上述两种类型中。例如,刑法第223条串通投标罪。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0分)38.阅读下面案例材料,并按要求回答问题。甲、乙二人于某日晚因打牌将钱输光,二人在回家的路上商议如何再搞点钱用。此时,甲、乙二人突然发现被害人丙一人走在前面,二人对望一眼后冲向丙,甲从背后将丙的腰抱住,乙趁势将丙的手提包夺走,然后,二人一道迅速离开现场。问: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答:甲乙二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属于抢劫罪的共犯,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理由: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本案中,甲从背后将丙的腰抱住,目的是使其无法反抗,而乙趁机抢走丙的手提包,已经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对甲乙二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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