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协议1/3实习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实习学生):身份证号码:邮箱:乙方系学院(系)专业学历在读学生,自愿到甲方实习。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履行如下条款:一、实习定义与实习期间1.1.实习定义:实习乃甲方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籍、符合专业要求、有分配甲方工作之初步意愿并完成大部分学习课程且由学校推荐的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实习生在甲方辅导员指导下从事一定工作学习并完成一定实习任务的活动。1.2.实习主要内容:依甲方制定之实习训练计划进行,促进乙方对理论知识的有效掌握,完成相关提案改善,熟悉企业文化、实习环境及实习纪律。1.3.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完成的工作内容,项目报告、实习报告或实习考评结果作为乙方毕业实习的参考。1.4.实习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习结束后须办理离岗手续。如实习期满后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实习期不计入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也即乙方工作年限应自双方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二、实习待遇2.1.实习津贴:按RMB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并按着国家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2.2.餐补:甲方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提供午餐补贴。2.3.实习期保险:甲方支付费用为乙方办理额度RMB的意外伤害保险和额度为RMB元的意外附加医疗保险。实习协议2/3三、实习期作息时间与休假3.1.实习作息时间原则上每周实习40小时3.2.甲方应参照正式员工,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休息。四、双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4.1.1.保证实习条件符合实习生身心健康要求。4.1.2.安排辅导员对乙方进行实习指导,并对乙方实习工作进行考核。4.1.3.甲方对职业危害的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实习期间乙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学校共同处理。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的额度,甲方不再承担赔付责任。4.1.4.依国家政策及公司实习津贴及福利管理办法,支付乙方实习津贴;4.1.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4.1.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或甲方经营情形变化,可随时终止乙方实习。4.1.7乙方实习期内利用甲方提供之材料、信息、资源、条件或利用其它甲方有形或无形知识产权资源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4.2.乙方4.2.1.依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及甲方实习津贴及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有权获得实习津贴及其它补贴。4.2.2.报到时须通过甲方安排的体检,不得隐瞒真实姓名、年龄、专业及既往病史,并提供真实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学校实习生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如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实习,同时必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4.2.3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服从与实习相关的任务分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习任务。4.2.4实习期间,同意接受甲方考勤系统管理,不得无故迟到/缺勤,私事办理需履行请假手续。4.2.5实习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中途自行离开,因故申请终止实习提前返校者,须提前一周提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4.2.6实习结束前,须提交实习报告或工作总结报告,并参加甲方内部组织的考评。4.2.7实习期满,可以申请毕业分配至甲方工作,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习协议3/3对表现优秀者优先录用。4.2.8本协议内容及甲方提供之信息数据(包括有形和无形)负有保密义务,且保证该信息资料不得用于甲方同意之外的任何目的。五、违约责任5.1.乙方在实习期间违反法律、甲方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结束实习。5.2.乙方使用假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因乙方违法、违纪、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3.乙方因违反法规或泄露甲方客户商业秘密,或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其它事项6.1.双方确认,乙方实习期间与甲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之权利义务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调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奖金、带薪假期等)。6.2.乙方实习发生之交通费自理。6.3以上协议,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如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6.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