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试行)(会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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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试行)1基本原则1.1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14〕564号)关于“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的规定,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参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要求,制定本参考标准。1.2本参考标准执行遵循自愿原则和国际惯例,在确保评定工作质量前提下,不增加企业负担。2评定服务费项目与标准2.1评定服务费项目2.1.1评定机构评定服务费评定机构评定服务费包括:申请费、评估审核费、审定费、年金。其中:1)申请费:评定机构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调查和沟通过程中发生的费用。2)评估审核费:评估审核组对企业开展第一阶段评估2审核、第二阶段评估审核、不符合项纠正的验证及评估审核报告编写等工作发生的费用。(注:不包括评估审核组交通及食宿费用,该部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申请企业承担。)3)审定费:评定机构对评估审核组提交的评估审核报告及评估审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给出评定结论并提交至评定工作委员会、向通过评定的企业颁发证书(1张)等工作发生的费用。4)年金:允许获证企业使用评定机构标志、对获证企业证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发生的费用。2.1.2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服务费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服务费包括:审定费、注册费、年金。其中:1)审定费:评定工作委员会对企业材料及评定机构提交的评定工作文件和记录进行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对评定机构的评定结论进行复核、作出评定决定、组织公示、以现场见证或确认审核的形式进行抽查等工作发生的费用。2)注册费:对获证企业进行注册管理、通过评定管理平台对企业获证信息进行管理、提供查询和验证服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3)年金:允许获证企业使用联盟标志、对获证企业证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评定管理平台对评估审核工作进3行全流程跟踪管理、对申诉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对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的工作和信用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发生的费用。2.2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2.2.1评定机构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1)申请费:1000元2)评估审核费:3000元/人日3)审定费:初次评定1000元,年度监督审核1000元4)年金:1000元/年2.2.2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1)审定费:初次评定2000元,年度监督审核1000元2)注册费:2000元3)年金:1000元/年2.3评估审核人日数核算方法2.3.1对于申请评定范围内涉及一项新型能力、单一场所、1000人及以下规模的申请企业,初次评定的基本人日数至少为10人日,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评估审核中,文件评估审核至少2人日,现场评估审核至少2人日;2)第二阶段现场评估审核至少6人日;3)现场评估审核人日不宜低于评估审核总人日的80%。2.3.2企业申请评定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能力每增加4一项,评估审核增加2-3人日;评定范围所涉及的场所每增加一个,评估审核增加2-3人日;需要现场验证不符合项纠正的企业,评估审核增加1人日;1000-5000人的企业评估审核增加1人日,5000-10000人的企业评估审核增加2人日,10000人以上的企业,评估审核增加3人日。2.3.3除2.3.2中的影响因素外,还可综合根据评定范围所涉及的新型能力数量、评定范围涉及的场所、企业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分子公司数量、评定申请方的需求、风险情况等因素,核算实际的评估审核人日数。2.3.4年度监督审核的工作量不得低于初次评定的1/3。2.3.5再评定的工作量原则上与初次评定相当。若再评定的范围保持不变,且获证企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其内部或外部环境无重大变更时,再评定的工作量不低于初次评定的2/3。2.4对于申请评定范围内涉及一项新型能力、单一场所的申请企业,其基本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示例如表1所示。表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基本评定服务费参考标准(示例)初次评定年度监督审核评定机构评定工作委员会基本工作量评定机构评定工作委员会基本工作量1申请费1000元2评估审核费3000元/人日10人日3000元/人日3人日3审定费1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4注册费2000元55年金1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合计38000元13000元3附则3.1评定服务费在评定合同签定之后、第一阶段现场评估审核之前,由申请企业向评定机构一次性交付。3.2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服务费由评定机构按照上一月度推荐至评定工作委员会的企业数量(包括初次评定、监督审核、再评定的企业),在当月10日前向评定工作委员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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