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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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镇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1)工矿、商贸和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灾难。(3)火灾事故灾难。(4)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5)特种设备事故灾难。(6)烟花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7)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灾难。(8)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9)特大急性中毒事故灾难。—2—(10)其他特大事故灾难。二、启动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1)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镇镇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组和镇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3—应急机制。(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事故灾难的救援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并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4)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要建立本系统(行业)重特大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5)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当地人民政府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各职能部门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抄报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四、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镇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长: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指挥长: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4—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安监站、经济发展办、社会社会事务办、农经站、XX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所、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XX司法所、XX卫生院、XX中心学校、XX中学。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人员组成。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下设在安监站,负责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杨欢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单位抽调。镇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197425。镇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2)组织、指挥、协调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事—5—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镇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职责:(1)承担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日常工作。(2)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3)承担编制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4)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演练。(5)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6)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拟出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二)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1、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人民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6—(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3)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4)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6)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7)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8)组织救援队伍撤离。(9)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10)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11)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2、抢险救援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安监站、经济发展办、各村委会和民兵队伍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7—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3、通信信息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由党政办、供电所组成,具体职责是:(1)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2)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4)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5)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4、医疗卫生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由卫生院、计生办组成,具体职责是:(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4)监测大气、水资源等环境污染情况。(5)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5、治安交通工作组—8—治安交通工作组由派出所、各村委会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职责是:(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6、资金物资保障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所、民政所和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3)接受社会捐助。7、新闻宣传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由广播电视和文化中心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1)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2)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3)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9—(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8、善后处理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劳动社会保障所、民政所、财政所组成,具体职责是:(1)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2)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3)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4)负责接待上访人员。(5)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9、有关部门工作职责(1)镇安监站: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2)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3)经济发展办:负责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集镇基础设施工程,集镇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组织—10—协调,(5)供电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6)卫生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7)民政所: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8)劳保所:负责已参加工伤保险伤亡人员的医疗赔偿、工伤康复、伤残等级鉴定工作。(1O)财政所:负责应由市场预测同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11)广播电视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灾难新闻报送工作。(12)各村委会、民兵队伍: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三、预警预防机制—11—(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相关信息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市级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接到通报后及时分析,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和镇级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镇人民政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二)预警行动—1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抄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镇人民政府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情况严重时,应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四、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一)分级响应标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I级: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镇(镇)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II级:造成3人至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至9人生命—13—安全,或者30人至49人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元至90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镇(镇)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镇(镇)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III级: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二)分级响应4.2.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4.2.2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4.2.3当发生Ш级及以下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三)预案启动程序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镇—14—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五、应急行动(一)预案启动后、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3)下达应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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