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电视大学11(秋)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论文《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姓名:秦宝琪学号:1112001450419分校:河西分校专业:行政管理(专指导老师:董彦强时间:2013年8月9日1目录目录............................................................................................................1正文一、《行政组织学》主要内容和基本原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基本原理应用....................................................................................4三、学习体会............................................................................................7四、结束语................................................................................................8参考文献....................................................................................................82《监督学》监督学课程综述前言《监督学》介绍了中外监督思想和监督理论,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和当代中国的监督运行机制,分别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政府行政监督、社会民主监督等具体监督方式及国外反腐败与监督制度等,旨在为研究和推动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一定的基础,以达到比较和对照、启发和借鉴的效果。随后,文章论述了协商民主理论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具有的积极推动作用,首先它能推进政治结构分化,提升政治主体能力;其次是扩大公民参与,重塑政治运行过程;再次是有利于推动政治关系和谐。最后,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作者认识到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机关在推进廉政勤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是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体系的关键所在。3《监督学》监督学课程综述一、《监督学》主要内容腐败来源于公共权力的滥用,权力本身即倾向于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则必然产生腐败。人类在社会实践中试图将公共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从而达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形成了丰富的监督思想和各类监督理论,如用一种权力制约另一种权力、用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等。《监督学》首先介绍了监督的基本内涵、特征、功能、分类,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论述了独立、客观行使监督权、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等七大监督基本原则,指出腐败产生的根源,简要介绍了监督学的学科特点与研究现状。其次,介绍了古今中外主要监督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脉络,系统论述了人民主权理论、议行合一理论、三权分立理论、多元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五种监督理论及其对监督制度的影响以及监督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随后,介绍了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和当代中国的监督运行机制,重点分析了中国古代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与职权,监察制度的特点,论述了我国监督运行体系的基本架构,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基本内涵,监督制度完善的主要做法,分析了预防为主的监督制度的构建及廉政监督机制与效能监督机制的整合。《监督学》在后半部分分别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政府行政监督、社会民主监督等具体监督方式,详细介绍了各种监督方式的含义、特征、地位作用、主要内4容,先后介绍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涵及作用、基本模式、内容与范围,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比较中外人民代表大会在监督体系中的差异性;介绍了纪检机关查办违反党纪案件的基本内容,党的代表大会与党的委员会、党的常委会的关系;分析检察机关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职务犯罪监督的内容、基本方式、基本程序,赂罪的认定方法;介绍审判监督的概念和特点,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重点分析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行政赔偿及如何确保审判机关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最后,《监督学》还对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反腐败与监督制度,如瑞典、美国、日本等国的监督制度作了分析和介绍,重点分析了各国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以达到比较和对照、启发和借鉴的效果。纵观全书的章节设置及主要内容,《监督学》尝试从预防腐败、构建多元化政府模式和发挥多主体监督职能的三维视角,分析把握监督的功能定位,在例行分析监督现状的基础上,从多元监督的全景视角审视其内在的原因,力图揭示监督的内在规律和有效监督的实现路径,提出完善我国监督制度与机制的一些设想。二、基本原理应用通过所学监督学的原理课可以知道国家监督的方式和监督的办法。自己运用各方面的知识,综合各方面的知识进行分析。特别是对行政法制监督要仔细研究。5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行为。包括司法机关的监督、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其中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监督则是个人、组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是管理对象,是行政相对人,而在监督关系中,则是监督主体,有权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实施监督。当然,个人、组织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不能直接对监督对象采取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措施、监督行为,个人、组织的监督是通过向有权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起诉、或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工具对违法行政行为予以揭露、曝光,为有权国家机关的监督提供信息,使之采取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措施、监管行为,实现行政法制监督的目的。由此可见,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的监督,是其他法制监督启动的动力,是行政法制监督的基础。在学校中的我们除了要多读报,看新闻,见证政府监督机制的作用外,还要充分发挥个人的作用,发挥个人在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社会监督之中,使我们的政府能更有效,更快捷的运作,从而防止腐败的发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监督学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⑴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的方式有:列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决算报告,发6表自己的意见、批评、建议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参加人大或政府组织的对行政事项的检查活动等。⑵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对行政的监督方式:工、青、妇及社会团体主要是代表自己的或者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其方式主要有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本组织或者代理本组织成员对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控告、依法起诉、申诉等。⑶社会舆论的监督方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揭露批评是社会舆论对行政监督主要方式。被监督者应认真接受监督,做出答复、纠正违法、不当行为;如事实有出入的,可做出说明或解释,绝不能置之不理,寻机报复、刁难,有权查处的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出答复。⑷公民个人的监督方式:直接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询问、意见、批评和建议;对于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为了确保公民行使行政监督权,充分发挥公民监督的作用,国家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和信访制度,申诉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都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监督的重要保障。对于学校周围的政府行政机关,和周边地区的报纸杂志等要进行调研,对其进行监督监督作用的实施等要进行观察和总结。努力完成好自己的公民个人监督的作用。认真研究行政监督的理路,为我国的行政监督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努力。7站在理论研究的高度分析我国政府的各时期的政策和法规,分析政府的行政行为,并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府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廉洁政府,一个高效率的政府,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三、学习体会及收获对知识的贫乏就会产生对知识的无知,为了弥补我在监督学上的不足之处,我在学习监督学的过程之中全面了解有关监督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有关监督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深入了解世界各国在对权力的监督与监察方面所取得的实践与理论成果。通过对监督学刻苦勤奋的的学习和训练,我全面了解中外监督制度的发展演变,能够从历史的视角掌握监督制度的发展脉络。我还从中掌握了基本的监督理论、监督模式与监督方法,从而具备一定的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基本问题的能力。并且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增强明辨是非、抵御腐败侵袭的防范能力,并且树立起依法行政和高效施政的理念。总之,在学习监督学的过程中,我培养了自身的发散性思维和对多学科知识的整合能力。深入理解监督学与相关学科与课程的内在关系,这是我学好监督学的重要前提。并且意识到监督学有其自身的学科特色与逻辑结构,监督学的实质是通过国家监督权、公民权利和社会道德对公共权力的制约。通过监督学的学习,使我在充分了解中外监督理论、不同国家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对我国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的实践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全面的了解。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政与勤政意识,实8现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为我以后的人生之路指明了方向。良好的目标,这是学习的灵魂,是学习的方向,从本质上反映了学习动力的基本源泉。所以在学习包括监督学在内的各门课的时候要树立一个良好的目标。并根据各学科的交叉联系理出适合的学习方法。通过监督学的学习培养自己的监督意识和各方面的能力。通过这些的理论,夯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境界。总之,这门课的学习对我们综合素质的提高,人格修养的培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参考文献[1]吴丕:《政治监督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2[2]张泽涛:《个案监督亟须澄清的三个误识》,《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