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书夫妇姓名性别年龄户口状况婚姻状况工作单位或户口地址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小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结扎时间上环时间其它男年月日女年月日办证用途村(居)委会或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镇级计生办或主管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意见备注注:1.此证为办理招工、招干、提职、提薪、晋升、晋级、奖励、工作调动、发展新党员、评选先进、户口迁移(含农转非)、申报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辆驾驶证年审、购买和租赁房屋等手续或办理有关证件时统一使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2.办理此证时,必须提供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或上环证及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原件),如属离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理者还应带有关材料。3.“意见”栏必须同时说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情况。4.此证原件有效。可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