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承诺函本人自愿参加2007“欧迪芬杯”中华内衣元素创新设计大赛,并对投稿作品之著作权承诺如下:一、本人承诺:本次参赛作品系由本人亲自设计创作,著作权属本人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因著作权利存在瑕疵导致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所产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二、本人承诺:本次投稿即视为将作品公之于众,并同意由主办方决定将该作品发表于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各类出版物中;三、本人承诺:在本次活动中,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评审、公开投票)出于公正评选的目的,可以以参赛作品号代替本人署名;四、本人承诺:在此次活动过程中(包括活动结束后的后续总结、宣传活动),主办方可以无偿使用本作品之设计用于此次活动中,本人并愿意将下列权利无偿转让于主办方:1、复制权:将本设计作品进行复制的权利;2、发行权:将本设计作品有偿或无偿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3、展览权:将本设计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向公众展示的权利;4、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5、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6、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8、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9、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0、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五、本活动主办方为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和上海欧迪芬内衣精品有限公司。六、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承诺函内容,并自愿签署。承诺人:王娇身份证号码:360502198109230044签署日期:200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