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一、车辆及费用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辆牌号为,车辆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元。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6、乙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7、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9、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五、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