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施工现场维护措施<1>消防保卫措施<1.1>现场消防管理<1.1.1>现场消防管理要求1、消防工作列入现场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格制度,建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统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治隐患。对消防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的操作规程。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消防常识教育,演示常用灭火器的操作。2、按照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公布119火警电话以及工地消防电话,明确逃生线路及集合地点。3、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油漆作业、电气焊作业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有针对性。4、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按照策划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5、在易发生火灾及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保证灵敏有效,灭后器材必须在经本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买。<1.1.2>消防的实施管理为了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的消防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制定了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队长、安保部经理为副队长、全体职工为队员的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2、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并做好电气焊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施工用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材料必须专库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须用容器等,应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订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使用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易爆材料。6、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到专业技术人员操作。7、建筑的易燃易爆仓库和井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等都应有防雨、防潮设施。8、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钢瓶,乙炔以生器作业。9、设置消防车道,置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10、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11、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1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1)现场存放的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4)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1.2>消防措施<1.2.1>消防保卫管理体系1、目标(1)杜绝火灾和重大刑事案件。(2)杜绝各类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3)杜绝重大成品损坏事故和设备、零部件丢失事件的发生。2、成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1)实行总包负责制,总包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设专职消防保卫人员,配备专业保安队伍。(2)组长:项目经理(3)副组长:项目副经理、专职消防保卫负责人、安全总监(4)组员:安全员、经警、责任工程师、物资员、劳务队伍3、成立义务消防队(1)以项目副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长、专业消防保卫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10名组成义务消防队。(2)项目经理为防火负责人,消防保卫负责人负责日常消防工作。4、工作内容(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的法律、法规,制定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措施(要上墙),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制定灭火计划,定期教育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2)组织编制、制定、完善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规章制度,对现场进行防火安全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配备专业保安队负责门卫和巡逻、护场工作。<1.2.2>消防保卫管理制度1、教育培训制(1)应急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应急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训练扑救初期小火的技术能力。(2)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群众性消防知识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定期进行消防保卫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每周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保卫交底。2、消防安全协议书制与劳务队伍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劳务队伍必须服从总包管理。3、检查和整改制(1)对消防保卫工作定期检查,提出问题限期整改、复查。(2)检查内容1)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及各队职工“三证”是否齐全。2)消防保卫值班人员是否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是否完整明确。4、门卫制度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物资进出场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电工房等。<1.2.3>消防保卫措施1、消防措施(1)消防(含应急)器材、设备1)配备①共性要求a.产品质量:合格b.数量要求:足够c.灭火器要求:无臭氧层消耗物质的新型灭火器d.管理要求:定期检查,做好标识和检查记录,防止失效,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②消防栓、消防工具架、灭火器数量a.每个工具架挂有器材数量:4个灭火器、2个桶、2把铁锹b.消防栓数量:满足临时消防要求c.工具架数量:5套d.灭火器数量:20余套(进场后视实际情况定)2)布置①原则: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②消防栓、消防工具架、灭火器布置a.消防栓i.布置地点:每楼层ii.布置标准:按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临时消防设计工具架iii.布置标准:每30m布1个b.灭火器i.布置地点:库房、作业面、用火点ii.布置标准:每25m²1个,4个一组,组间间距≤30m③标识:消防器材、设备布置处要有明显防火标志。④处理:消防器材、管道与其它工程发生冲突时,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要请示上级,经批准后方可更改。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管道。⑤检查、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2、保卫措施(1)门卫管理1)身份识别①安全帽识别劳务队伍进场前向总包安全部提交所有人员名单及工号、安全帽颜色、所属公司标志,要求劳务队伍管理人员与工人佩戴不同颜色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公司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②工作牌识别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统一制作的工作牌:注明公司名称、姓名、工号并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要一致。③关键区域出入管理当施工现场的某些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如设备安装阶段)时,出于各种原因要求对进入该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总包商将根据施工需要,规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劳务队伍及人员数量,届时各劳务队伍递交申请表,确定进入该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由总包制作该区域的特别通行证,劳务队伍交纳押金后发给各劳务队伍。总包将派专人在指定入口验证放行。在劳务队伍工作完成后,须将特别通行证退回给总包并取回押金。2)来客登记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相应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戴安全帽,方准入内。其离场时,应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和安全帽交还门卫。3)车辆出入车辆进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办理入场证。物资出场应有物资管理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特殊、危险物品要由安全部保卫人员监护出场。(2)专业保安队工作内容1)负责现场保安及成品保护工作。2)确保每日24小时值班和巡视、检查、护场。3)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等的监督、检查、处理。<1.3>现场保卫措施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治全、保卫工作,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全保卫措施,用于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如下规定。1、施工现场设立现场治全保卫负责人,负责领导、管理施工现场治全保卫工作,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治安保卫负责人由施工安保部经理担任,在工程开工前将名单报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加强对门卫及巡逻人员的管理。从而实现对进出场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器材的控制、管理,防止未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和材料、机械、设备、器材以及其他物品的被盗或破坏。3、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现场出入制度,防止无关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现场,扰乱现场施工秩序。现场护场守卫人员佩带值勤标志,认真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持有关证件,经项目部相关人员确认,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戴安全帽后,方准进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4、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5、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措施;国家和市属重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备案。6、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施工人员凭出入证件进出施工现场,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查验。(2)施工现场及周围道路应保证安全畅通,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按施工进度计划运入,并按规定存放。(3)施工现场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贵重物品、仪表和保密图纸资料以及精密小型工具的保管和使用,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5)施工现场职工临时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当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现场所设更衣室、休息室等,应确定专人兼管;在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非经批准,不许他人留宿,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和取暖用具;施工现场内。要加强电视机、录音机等贵重物品和现金、票证的管理。7、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为施工服务的变电室、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施工关键工序,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装置。8、建设工程成品,包括即将竣工的楼房栋号、楼层、房间,安装就位的重要设施、设备,装修完毕的贵重装饰设等,必须制定专门保卫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看护;重点工程应划定重点保卫区域,按栋号、楼层、房间制发证件,专人看守,严格验证,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9、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治安保卫组织和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协助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维护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治安秩序。10、违反本规定,治安保卫制度不落实,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具体要求(1)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各负其责。(2)施工现场及库房严禁明火、吸烟。(3)稀料等易燃品要单独存放,不得在施工现场过夜储存。(4)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乱拉电线,不使用破损的插头、插座、电热器。(5)进行动火作业应有:工种上岗证;特种动火证(到保卫部门申请批准);防火措施(专用地线、专人看守、备好灭火器、水、沙)。(6)所有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设备、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果断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