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甲方:河南汇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长葛市建筑公司乙方同意按照下文约定的合同文件的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和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进而保证本工程的圆满竣工;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风雅水岸住宅小区工程地点:八七路西段工程内容:小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临街商铺铺装工程、北大门土建资金来源:自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总平面图、1#、2#、3#商铺图纸、工程说明、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为依据,本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道路工程:小区3#楼到北大门门的沥青路面、路基,原土夯实、三七灰土、4+4厚沥青路面;(2)绿化工程:种植土覆植,苗木购买、种植、养护、(3)照明线路工程:路灯管线铺设、路灯、电线等。(4)临街商铺铺装工程:1、原土夯实、三七灰土20CM,垫层10CM,C25标号,荔枝面石材芝麻白。(5)北大门土建及水电工程第三条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5天。开工日期,2014年9月14日—2014年12月14日。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通过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验收。第五条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工程为固定合同总价为:伍佰陆拾万元整(5600000.00元)人民币。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此款的回扣方式:当工程产值达到合同总造价的20%起开始回扣,一次性在其后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完。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完成整体工程量的50%,乙方提出已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请款书,监理工程师应于3个工作日内确认,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金额为当期甲方确认金额的70%。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全部已完工程量的70%。道路工程整体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付至结算金额的85%;双方办理结算手续,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扣除相应维修款项后,无息付清。所有付款均需开具正式发票。质保金不计利息。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000元。在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工程保修期两年附件:工程报价文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8191901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