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思想漫谈WanderinginWesternEthics第三讲:道德论证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陈真教授学习伦理学的目的1.提高我们批判性地理解和分析各种伦理学基本理论的能力;2.提高我们分析和解决现实道德问题的能力(现实中应当或不应当的问题);3.提高我们预测或预防道德问题或道德灾难(人道主义灾难)的能力。这些能力归根结底是一种推理(reasoning)能力。推理(包括道德推理)的重要性1.推理的能力使人脱离于其他的动物。2.推理可以使我们从已知(或直接知道的)推出未知(或无法直接知道的),如宇宙速度。3.我们无须亲身经历就可以知道事物的真相,这可以帮助我们趋利避害,如人在真空中无法生存。4.推理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原先认为理所当然的信念未必理所当然,如哥白尼日心说;我们原来以为理解的命题未必理解,如“一夜情是否道德的”。5.推理或推理知识构成人类知识的主要内容。建立在推理基础上的预测能力尤为重要。如果一切灾难都要亲历之后才能知道,人类可能无法生存至今。有些代价可能是个人无法承受的(如药家鑫,林森浩)。有些则可能是人类无法承受的(如核战争)。决策失误往往是推理的失误。艾森豪威尔以指挥诺曼底登陆而一战成名。两件事值得一提。一件是他之前从未打过仗。一件是他的成功更在于他是政治家和外交家,善于协调个性极强、背景各异的各方豪杰。这两件事皆和伦理学有关。前者涉及应然性的安排(应然性推理),后者涉及美德的作用。理解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预测能力主要是指正确运用道德推理或道德论证的能力。一、论证的基本知识1.何为论证(arguments)?论证是通过言语表达出来的推理。推理是认知者头脑中由于相信一部分命题为真而导致相信另一部分命题为真的思维过程。以招远案人们的不同反应为例。当一个人有意识地将这种推理过程表达出来时,就是论证。论证包含两个部分:前提(premise)和结论(conclusion)。前提是理应为结论提供理由或证据的陈述(statements)。结论则是理应为前提所支持的陈述。论证定义:论证是一组陈述,其中一部分陈述理应为另一陈述提供理由或证据。论证的例子(1)所有的人都是凡人。(2)苏格拉底是人。(3)因此,苏格拉底是凡人。(1)我所看到的科大女生都很漂亮。(2)因此,所有科大的女生都很漂亮。陈述(statement)是任何可以用真假来评价的句子。有时也叫陈述句。类似说法包括:命题,判断,断言,主张等。并非任何句子都是陈述(即都是可以用真假来评价的句子)。比如,问题、祈使句(命令)、建议、礼貌用语、感叹句等都不是可以用真假来评价的,因此都不是陈述。论证的目的就是要证明结论为真,就是要说服人们相信结论为真或接受结论。2.何为好论证?一个好的论证就是其前提确实支持其结论的论证。论证分为两类:归纳论证和演绎论证。一个好的归纳论证是强论证(strongargument),即当前提假定为真时,结论极可能为真。一个完美的归纳论证是有说服力的论证(cogentargument),即所有前提为真的强论证,亦即:所有前提事实上为真+强论证=有说服力的论证例子强论证:所有已观察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此,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弱论证:所有已观察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此,所有天鹅都是黑色的。有说服力的论证:所有已观察到的渡鸦都是黑色的。因此,所有渡鸦都是黑色的。无说服力论证:上面的前两个论证都是无说服力的论证。一个好的演绎论证是有效论证(validargument),即当前提假定为真时,其结论必然为真。当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至少有一个为假时,它无法保证结论为真。因此,有效论证并不完满。一个完美的演绎论证是完满论证(soundargument),即所有前提事实上为真的有效论证,亦即:所有前提事实上为真+有效论证=完满论证只有完满论证可以确保结论事实上为真。下面哪些论证是有效的,哪些是完满的?1.所有的狗都会下棋。2.Fido是一只狗。3.因此,Fido会下棋。1.科大在南京。2.南京在河南。3.因此,科大在河南。1.所有的奇数都大于2。2.4是一个奇数。3.因此,4大于2。1.所有的花都是植物。2.所有的玫瑰都是花。3.因此,所有的玫瑰都是植物。3.如何评价一个论证?需要问两个问题:第一,它是有效吗?如果无效,则其前提不支持结论。如此,哪怕结论事实上为真,这一论证也不是一个好的论证。如果是有效的,那么,还有第二问:第二,它的所有前提事实上都是真的吗?如果有一个前提为假,那么,这个论证即使是有效的,也无法证明结论为真。大量的争论都是关于前提是否为真的争论。二、道德论证及其评价道德论证是一个其结论为规范性陈述(判断,命题,断言等)的论证。两类陈述(判断,命题,断言):规范性陈述和描述性陈述。规范性陈述(价值陈述)是指任何一个蕴含“应当”或“不应当”的陈述。描述性陈述是指的事实陈述。道德陈述是规范性陈述的一个子类。道德论证的例子(1)凡是婚外性都是不道德的。(2)一夜情是婚外性。(3)因此,一夜情是不道德的。(1)流产意味着杀死婴儿。(2)婴儿是人。(3)因此,流产意味着杀人。(4)杀人是不道德的。(5)因此,流产是不道德的。道德论证的评价道德论证有好有坏。评价一个道德论证,主要是看其是否有效,其前提是否为真。支持道德论证结论的前提或理由有两类:事实性理由(事实陈述,事实判断,事实描述),如: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店中一位妇女被六名男女殴打致死。结论:这种行为是残忍的。事实的真相往往会改变我们原来的价值判断。比如:2013年春节以后网上传言:“潍坊市许多企业通过高压泵深井排污并形成打井排污产业链”。规范性理由(价值陈述,道德判断,评价性陈述等等),即任何蕴含‘应当’或‘不应当’的理由。如:任何将无辜平民活活打死的行为都是残忍的(道德上无法容忍的)。招远6男女将一无辜妇女活活打死。因此,这种行为是残忍的(道德上无法容忍的)。我们看看下面的例子,找找规范性理由和事实性理由。1.不对日本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美军将会付出数万或几十万军人的生命;不使用原子弹日本不会马上投降,这意味着更多人的死亡。2.对日本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会导致日军士兵和平民的死亡。3.对日本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和不使用相比较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行为。(由(1)、(2)得出)4.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行为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5.因此,(二战中)对日本广岛、长崎使用原子弹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1.怎样决定事实判断的真假?事实判断有可能出错。事实判断的真假对于道德判断非常重要。决定事实判断是否为真,主要根据经验事实、科学和常识。事实判断有时可直接根据经验和事实来决定其真假。比如,康德认为对动物好的人对其他人也会好。有人认为是事实,有人认为未必。有的学者举出纳粹和日寇的例子来证明康德的看法并不正确。事实判断有时需要根据科学来回答。比如,在讨论研究、生产转基因食品道德上究竟是否应当的问题时,有人提出基因作物的研究、发展和生产会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的问题。这是一个事实判断的问题。其真假是由科学来决定的。事实判断有时要靠常识来决定其真假,尽管常识是可误的。常识包含了科学知识,主要是科普知识,也包含了日常生活中观察所得的知识。比方说,讨论死刑是否是应当的争论焦点之一是死刑是否比无期徒刑对犯罪分子更有威慑力。人们对此做了调查,但调查的结果互相对立。有的哲学家就从常识出发进行论证:人们怕死更甚于蹲监狱,而人们更怕的东西对人们更具有威慑力,因此死刑比无期徒刑更具有威慑力。2.怎样决定规范性陈述的真假?道德直觉应该作为我们建立和评价规范性陈述(道德判断,价值判断等)的出发点和基础。道德直觉是指一般人共同具有的分别善恶是非的能力。类似孟子的“不虑而知”的直觉能力和王阳明的“良知”。许多道德判断的真假是不证自明的,是靠我们的道德直觉来决定的。比方说,“招远6男女将一无辜妇女活活打死的行为是残忍且不道德的”,“杀死无辜的人是不道德的”,“说谎是错误的”等等。要特别注意区别事实问题与价值问题。现实中应当或不应当的问题难以解决或难以定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事实问题和价值问题夹缠不清。比如,在现实的生活中,对于是否应当搀扶倒地老人,人们意见分歧,难成共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事实问题不清,比如,搀扶者是否过错在先,或者被搀扶者是否遭诬陷,或者搀扶者是否一定就是因为内疚才会搀扶,或者倒地老年人是否有较高的诬陷倾向,搀扶倒地老人是否会承担法律风险等等。怎样评价终极原则或终极价值?道德推理中我们常常会诉诸一些终极的价值原则,如功利主义原则(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个人利益等等。我们可以将终极原则视为一种对道德现象进行解释的假说。这被称为最佳解释的推理。评价假说的原则:一致性(连贯性,不矛盾性);简单性;解释或预测的范围;保守性(conservatism);预测的新颖性(fruitfulness)。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寻求最佳解释推理的例子例一:不同文化中存在着不同的道德习俗。假说1:道德相对主义(没有什么道德的实在,道德是主观的)假说2:道德实在论(有普遍的道德真理,但只是因为应用条件的不同,而呈现不同形态)例二:2010年10月20日药家鑫驾驶车撞倒骑电动车的张妙,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舆论一边倒地同情受害人,捐款蜂拥而至,并痛责肇事者。药家鑫后来被判死刑并被处死。人们似乎形成了如下判断:“药家鑫的行为天理难容。”“药家鑫必须判死刑”。2012年2月8日,药案受害人家属前往药家鑫父母住处索要药父判决前曾答应捐赠的20万元钱,但为受害人家属所拒绝、退回。索捐的理由是:因张妙父亲为妻看病,钱花完了。后通过其代理人宣布将把要到的捐款“全部捐献给当地农村贫困儿童”。但此举遭到舆论一致谴责。人们形成如下判断:“药庆卫(药家鑫之父)没有义务支付20万捐款。”“受害人家属此次索捐实属道德上的过分之举。”如何提出“假说”或理论来解释上面这些判断的依据?假说1:直觉说。假说2:移情说。假说3:道德约定说。按照约定说,道德不是对某种实在的认识和反映,而是人们之间不言而喻的约定,违背了这种约定,将被人们视为不道德的行为。在上面的案例中,这种约定可能包括:药家鑫的行为应由本人负责,不应牵连到其年迈的父母。罪罚相等:药家鑫已以命抵命,受害人家属亦得到想要的结果,再向其父母索要捐款实属过分之举。不能出尔反尔。受害人已经得到社会大量捐赠,得到某种程度补偿。本讲需要把握的知识点1.什么是推理?什么是论证?什么是道德论证?2.什么是有效论证?什么是无效论证?3.什么是完满论证?什么是不完满论证?4.什么是强论证?什么是弱论证?什么是有说服力的论证?什么是没有说服力的论证?5.什么是陈述?什么是规范性陈述?什么是描述性陈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