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乡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二、新生入学:1、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2、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3、我校招收新生的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4、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编制学生花名册,建立学籍档案。5、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使用同一姓名,按规定不得更改。6、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学籍号。三、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并报县教育部门备案。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教育行政部门。四、休学复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1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五、毕业、升学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六、奖励和处分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对于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学校应进行耐心教育、正面引导,一般不给处分。上杭乡小学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