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字句是现代汉语的常见句式,语法学家对它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为加深本课题的研究,本文试对把字句的研究进行评述。1.把字句的语义特点王力(1943)认为把字句表示处置,但处置常常被认为是人的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行动,因此一些语法学家(如吕叔湘1948、胡附和文炼1955、梁东汉1958)认为有些把字句不能理解为处置。宋玉柱(1979、1991)认为应宽泛的理解处置,他实际上是把致使的内容融入对处置的理解之中。尽管如此,他也认为“偏偏把个凤丫头病了”类把字句不表示处置。王红旗(1999)认为这类把字句也表处置,它们表示说话人认为在概念世界里主体对客体施行了处置。但是他没有把概念世界里的处置与致使的区别说清楚,所以说服力不强。张济卿(2000)认为把字句表处置是因为“把”表处置,我们认为不能把句式的意义归为某个词的意义。薛凤生(1987)认为把字句表示“由于A的关系,B变成VP所描述的状态”,这只概括VP与“把”的宾语构成表述的把字句。崔希亮(1995)将把字句分为结果和情态矢量两类。他关于结果类把字句的描述只适用于补语的语义指向是“把”的宾语的把字句,另外“情态”和“矢量”很难理解,用“情态矢量”来描写把字句的意义不一定比用处置来描写更合适。金立鑫(1997)将把字句分为结果、情态和动量三类。与薛凤生一样,金立鑫关于结果类把字句的语义解释也不能包括所有结果类把字句;他的“情态”、“动量”和崔希亮的“情态矢量”一样,也不能很好的描写把字句的语义特征。叶向阳(1997)和郭锐(1999)都认为把字句的语义核心是致使,“把”的宾语是被使事件的主体论元。这不能包括所有的把字句,因为有些把字句“把”的宾语不是补语的主体论元。范晓(2001)认为把字句的语用义有两种:处置和使动。并认为表处置的把字句的“把”不能换成“使”,表使动的把字句的“把”可换成“使”。这又引发新的问题:把字句的“把”是不是一个语素?处置和使动的关系是什么?2.“把”的宾语的句法性质黎锦熙(1924)、王力(1943)、吕叔湘(1948)等认为“把”的宾语是动词的宾语前置,但有些把字句不能变换为主动宾句,如“他把书放在桌子上”不能变为“他放书在桌子上”;有些主动宾句不能转换为把字句,如“我喝醉了酒”不能变为“我把酒喝醉了”。桥本(1969)和李人鉴(1991)认为“把”的宾语是“把”后小句的主语,如“他把橘子剥了皮”等。但有些把字句“把”的宾语不能理解为“把”后小句的主语。如“我把他赶走了”,“他”是“赶”的受事,如果认为“他”是“把”后小句“他赶走了”的主语,那么“他”就成了“赶”的施事。这与原句里“他”与“赶”的语义关系相反。沈阳(1997)和郭锐(1999)认为“把”的宾语是把字句后结构主语,也就是补语的主语,如“他把玻璃打破了”。但这只包括补语语义指向是“把”的宾语的把字句,不包括补语语义指向是动词和主语的把字句。如“我把书看完了”,“把”的宾语“书”不是补语“完”的主语;再如“我把书念腻烦了”,主语“我”是补语“腻烦”的主体论元;在“我把这个问题弄懂了”里,“把”的宾语“这个问题”是补语“懂”的宾语。从上面可以看出,“宾语说”、“主语说”和“后结构主语说”都不能准确的概括“把”的宾语的句法性质。因为“把”的宾语原本就在“把”后,是介词“把”的宾语。3.“把”的宾语的指称性问题吕叔湘(1948)认为“把”的宾语必须是有定的,但梁东汉(1958)认为“把”的宾语也可以是无定的。王还(1957)认为“把”的宾语可以是专指(即“有定”——作者注)的,也可以是泛指(即“无定”——作者注)的,但必须是在动作前就已经存在的人或事物。但宋玉柱(1981)认为这不能包括“把”的宾语是结果宾语且又是泛指的把字句,因为结果宾语在动作前是不存在的。王还(1984)又认为“把”的宾语应分为特指的、无定的和有定的三个范畴,王还(1985)又将把的宾语分为确指的、专指的和泛指的三种。其中确指的宾语“只可能用于两种动词,或者是宾语赖以产生出来的动词”、“或者是表示意外的行动”。但宋玉柱(1988)认为确指的宾语只用于两种动词这一说法具有片面性,譬如:“……把一大碗酒灌进了肚里”,句中动词就“既非意外的,也非产生宾语的”。随着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理论的发展与成熟,人们逐渐意识到“有定”“无定”与“定指”“不定指”不在一个平面。如邵敬敏(1987)认为“有定”“无定”是句法范畴的概念,“确指”和“泛指”是语义范畴的概念。但是张伯江(1999)认为:“‘有定’‘无定’本是针对语用现象的,……它们分别表示的是说话人意识中已知还是未知。……‘把’字句中‘把’的宾语一定是已知的,也就是说话人事先选定的一个事物”。[1]张伯江的观察比较正确。4.把字句的动词王力(1943)、赵元任(1979)、宋玉柱(1991)和吕叔湘(1948)都认为把字句的动词具有处置性,但他们认为能构成把字句的动词的范围不同。邵敬敏(1987)认为凡是可以带结果补语(包括带“得”的结果补语)或结果宾语的动词都可构成把字句。但能进入把字句的动词并不都符合这个标准,如形式动词等。金立鑫(1997)认为能够用于把字句的动词大多是自主动词,不能用于把字句的动词大部分是非自主动词。但是有些非自主动词也能构成把字句,如:后悔、惊、吓、气、乐、馋、急、难、照等。王政红(1994)根据动词内部时间过程的特点来研究把字句的动词,认为凡是能进入“-着”、“-过”和“在/正在-”格式的动词都能构成把字句。但据此只能找出把字句动词的核心成员。崔希亮(1995)认为把字句的动词都是动态动词,动态动词是“有动力的动词,它能够改变B,使B发生变化”,[2](P18)但张济卿(2000)认为“这也是不正确的,如:‘她把眼圈儿红了’中的‘红’既没有动力也不是动词。”[3]杨素英(1998)根据(动力、时限、终结、结果)这种标准,把动词按其基本意义分为状态、动作、有时限动作、有结果指向、含结果实现五类。认为只要给它们提供终结点,表示动词有了结果,并能对“把”的宾语以影响,这五类动词都可构成把字句。实际上她没有找出把字句动词的范围。范晓(1999)认为把字句的动词可以是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作把字句谓语中心的一价动词是具有使动用法的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都是自主的及物的动作动词。范晓还研究了把字句式与动词之间的关系,认为把字句有多种句式,不是任何动词都能进入把字句,即使能进入把字句的动词,也并不是都能进入把字句的任何句式。范先生对把字句动词的研究比较全面。5.把字句与相关句式的变换早期语法学界普遍认为把字句与主动宾句有变换关系,梁东汉(1958)和傅雨贤(1981)都撰文证明主动宾句与把字句没有变换关系。梁东汉认为“宾语位置的变化(由原来的位置移到动词的前面)不但使得结构起了变化,而且也标志着意义的变化。”[4](P102)有些把字句的“把”可以换成“使”,有些“使”字句的“使”可以换成“把”。[5](P105)徐燕青(1999)认为把字句能不能变为“使”字句关键在于句中谓语动词的语义指向,如果谓语动词的语义指向是“把”的宾语,则把字句可以变换为“使”字句,如果谓语动词的语义指向是把字句的主语而不指向“把”的宾语,那么把字句就不能转变为“使”字句,因为在“使”字句里,“使”的宾语是后面动词的施事。王力(1943)认为:“多数被动式是可以改为处置式的。被动句若要转成主动句,也是变为处置句较为适宜。”饶长溶(1990)认为:“两种格式这些反向对应的事实,客观上为‘被’字式和‘把’字式互相变换提供了可能或条件。”但是郑定欧(1999)指出:“在各类相关的补足语标记当中,都可以找到可变换及不可变换的例证。”“多数被动式是可以改为处置式的”的观点“涉及的可能仅是一种语言直觉而不是一种可验证的量化结果”。詹开第(1985)讨论了动结式句与把字句的变换情况,认为可变为把字句的动结式句有四种:1.补语的语义指向是宾语(受事)的动结式句。2.补语的语义指向是主语(施事)的动结式句,不过变换后的把字句,“把”的宾语是动词的施事、补语的系事。3.动词和补语是及物动词,且宾语是动词和补语的受事的动结式句。4.动词是不及物动词,补语是“忘、丢、亏、赔、误”等少数几个及物动词,宾语是补语的受事的动结式句。郑定欧(1999)考察了把字句与动补句的变换情况,认为有三种把字句不能变换为动补句:1.主语是受事的把字句。2.主语是动词性的成分或小句的把字句。3.结果标记是名词性成分的把字句。黄月圆(1996)认为把字句与重动句之间不存在变换关系,他说:“汉语动词短语有把/被结构的句子不能有动词重复;可以重复动词的句子则不能用把/被结构。”郑定欧(1999)认为把字句与重动句之间“并不存在彼此绝对地互相排斥的情况,有条件的变换性是客观存在的。”他认为当结果标记的补足语W语义指向动词意念上的受事N1时,只能用把字句而不能用重动句(例如:“张三把一只鞋子挤丢了”);当动词并不表示强烈的当作性时,一般用重动句式而不能用把字句(例如:“张三熬夜都熬病了”)。他认为当动词后带动量标记、结果标记、情态标记时,既可以用重动句,又可以用把字句。例如:¹张三把李四批评了好几次→张三批评李四批评了好几次º张三把裤子穿反了→张三穿裤子穿反了»我把他找得好苦哇→我找他找得好苦哇因此,把字句是与其他句式并立的一种句式,与其相关句式存在着有条件的变换关系。6.把字句的来源问题王力(1958)、祝敏澈(1957)、贝罗贝(1989)认为把字句产生于七世纪到八世纪之间,把字句来源于由动词“把”构成的连动式。在这个连动式里,“把”的宾语也是后面动词的宾语;陈初生(1983)认为“用介词‘以’字提宾的句式是处置式的更早形式”,“以”字提宾句式在西周金文中就出现了。梅祖麟(1990)认为“处置式”的来源有三种:(a)先秦的“以”字句式;(b)在受事主语句前加“把”字;(c)省略重复的第二个宾语。我们认为把字句只有一种来源,如果着眼于处置式的结构,那么处置式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陈初生的观点比较正确;如果着眼于“把”的虚化,那么是在七世纪到八世纪之间,因此王力、祝敏澈、贝罗贝的观点比较正确。梅祖麟认为在受事主语句前加“把”字是处置式产生占主流的一种,这个观点不符合汉语的事实。蒋绍愚(1994)指出梅的观点在理论根据和语言事实上都是不成立的,此不赘述。宋代以后,把字句与动补式结合在一起,逐渐产生了“把”的宾语为施事的把字句。蒋绍愚(1999)认为有些“把”的宾语是施事或当事的把字句来源于“将/把”引进工具语的连动式。例如:¹皆前以头面著佛脚。(道行般若经)º以珠悬于空中。(修行本起经)蒋绍愚认为这种把字句“把”(上两例指“以”)后面的N既可以看做工具,又可以看做施事(如例¹);或者既可以看做工具,又可以看做当事(如例º)。由这种把字句虚化而来的是“把”的宾语是施事或是当事的把字句。我们认为在例¹和例º里,N没有歧义。如例º的“珠”是受事,不能被理解为工具。因为工具可重复使用,而“珠”是一次性地被“悬”于空中;例¹的“头面”也是受事,不能看做施事。“头面”是表示人体器官的名词,这类名词的特点就是往往能代表本体,从而被误认为是施事。其实这些名词仍是受事,如例¹的“头面”受动词“著”的影响位置发生了变化。试比较:“次当安手,以左手置右手上。(智显《童蒙止观》)”此句的“左手”是动词“置”的受事,不能理解为动词的施事。7.把字句语用特点的研究曹逢甫(1987)和薛凤生(1987)都认为把字句有两个主题,不同的是薛凤生认为“把”的宾语是首要主题,把字句的主语是次要主题;而曹逢甫认为把字句的主语是第一主题,“把”的宾语是第二主题。我们认为把字句的主语有时可看作主题,但把“把”的宾语看做主题不完全符合事实,因为有些把字句“把”的宾语后面的成分没有对“把”的宾语进行陈述或说明,例如:“他把我看了一眼。”有人认为把字句的焦点在句尾(宋玉柱1991),有人认为“把”字句的焦点是“把”的宾语(金立鑫1997),夏齐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