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抄件)保险单号:202020103422210000882被保险人杨大伟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340502196802260636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联系电话被保险机车号牌号码皖L66455机动车种类小型轿车使用性质营转非发动机号383D46136识别代码(车架号)LS5G3CAF5厂牌型号奥拓核定载客4人核定载质量排量功率登记日期1995年12月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00元无责任财产所示赔偿限额¥:2.000.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例—10.0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伍拾元整(¥:950.00)其中救助基金(0.00%)¥:0.00元保险期间自2010年03月08日00时起至2011年03月07日24时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法院处理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纳税人别号当年应缴¥:240.00元往年补交¥:0.00元滞纳金¥: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元整(¥:240.00元)完税凭证号()开具税务机关特别约定重要提式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你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害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服务电话:签单日期:2010年03月08日(保险人盖章)核保:自动审核制单:王永经办:赵丹丹